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民事诉讼法》

2014-09-10 16:46:44 字体放大:  

第十五章 第二审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特点、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理解:上诉的提起、上诉撤回的条件和效果、上诉审理方式、上诉裁判的几 种情形及效果。

熟悉并能够运用:关于上诉的条件、上诉审理的方式、上诉的撤回、上诉的 裁判的规定、上诉案件的调解。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上诉的提起(提起上诉的条件 提起上诉的程序) 上诉的受理(诉讼文书的接收与送达 诉讼案卷和证据的报送 上诉的审查)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第二审的审判组织形式 上诉审对案件审理的方式及地点 上诉案件的调解 上诉的撤回(上诉撤回的条件 上诉撤回的法律效果)

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

上诉案件的裁判(对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判 对第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定) 第二审裁判的效力 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第十六章 特别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特别程序的概念和特点、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

理解:各类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的审理程序。

熟悉并能够运用:特别程序的法律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特别程序的概念、特点和适用范围

特别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特别程序适用的法院 特别程序适用的案件)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

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条件 管辖法院) 审理与判决(审理选民资格案件的参与人 审结的时间 判决书的送达)

第三节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审理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申请(申请条件 管辖法院) 审理与判决 宣告公民失踪判决的法律效果 宣告公民失踪判决的撤销

第四节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申请(申请条件 管辖法院) 审理与判决 宣告公民死亡判决的法律后果 宣告公民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五节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申请(申请条件 管辖法院)审理与判决 原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申请(申请条件 管辖法院) 审理与判决 对原财产所有人权利的救济

第七节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

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与受理(申请条件 管辖法院) 人民法院对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与裁定

第八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申请条件 管辖法院)对实现担保物权申请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