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育需要完善的政府管理服务机制,当学校需要合理的经费时,只需要按合理合法程序上交属实的报告即可,政府审核通过就应该履行其职责,不需要校长去往领导那里以私人关系争取。同时教育需要一些能理解教育、有服务意识、高素质的政府基层领导来支持和服务。
某天,在教育局大门处,有人打横幅写着“还我孩子眼睛”,旁边蹲着一家老小。缘由是一个一年级学生在课间误伤了同班同学的一只眼睛。当时,学生没有把情况反映给老师。第二天,眼睛受伤的学生的家长打电话给班主任,说孩子视网膜脱落,需要去医院检查。学校便第一时间派老师去医院,孩子的眼睛基本治好。接下来帮助协调双方家长解决此问题,学校建议给孩子做伤残鉴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学校该怎么承担责任就怎么承担。但是这个受伤孩子的家长不同意,于是发生了上面那一幕。但是,让我伤心的是,上边把压力一股脑推给学校解决,好像生怕自己惹了麻烦。
乡村教育需要有公正诚信的法制环境,需要各部门为教育说话,为教育处理问题创建科学的法律解决通道。
至于乡村的优秀人才,既然他们很优秀,就应该为他们制定科学合理的用人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让他们人尽其才,有用武之地,让他们有符合自己劳动成果的相应待遇。而不是成了大家羡慕、嫉妒,甚至恨的对象。留不住优秀人才,不怪优秀人才,要怪用人机制有问题。
教育是复杂的,需要整体系统思考,全社会联动。上面提到的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得到解决,乡村教育的振兴与城乡均衡发展的效果将难以让人满意。且伴随着教育投入、教师待遇以及其他优惠倾斜政策的落地,可能还会遇到更多意想不到的矛盾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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