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心理学》知识点(6)

2015-01-07 13:05:16 字体放大:  

2015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心理学》知识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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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教学过程包括的基本要素有教学事项、教学方法、教学媒体和材料以及教学情景等。

一、教学事项

教学是有一定程序结构的。在教学程序中,学生的学习随事先设计的教学情境而进行,教师安排的程序性事项就是教学事项。加涅指出,在教学中,要依次完成以下九大教学事项。

(一)引起学生注意

引起学生注意是教学过程中的首要事件。教师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引起学生的注意:第一,激发求知欲,即由教师提出问题,学生们为了知道问题的答案,就会集中注意于教师的讲解以及其他相关的教学活动。第二,变化教学情境,即通过教学媒体,提高教学的直观性和形象性,促进学生的感知和思维活动。第三,配合学生经验,即从学生最关心的问题入手,结合日常生活经验,然后转到所教主题之上。

(二)提示教学目标

在引起学生注意之后,向学生提示教学目标,使学生在心理上做好准备,明确学习的结果和方法,以免学生在学习中迷失方向。值得注意的是,在向学生陈述教学目标时,要使用学生能够理解的语言,确保学生充分理解目标和结果,形成心理定向。这等于是用学生头脑中的原有知识基础产生对新知识的期望。如果将未曾学习的新概念体现在教学目标的表述之中,就会使学生感到困惑或不理解,自然也就达不到教师交代教学目标所预期的定向效果。

(三)唤起先前经验

任何新知识的学习必须以原有知识技能为基础。教师要能够运用有效策略激活学生头脑中与新知识有关的旧知识技能,以此为基础推导和生发出新知识。如果发现学生缺乏必需的基础知识技能,就要及时给予辅导补救,以免造成学习困难。

(四)呈现教学内容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以教学材料为中介的师生互动过程特别重要。教师在呈现教学内容时要根据教学材料的性质、学生学习特点与预期学习结果等问题,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策略。

(五)提供学习指导

在呈现完教学内容之后,教师要指导学生完成课堂作业。进行指导时要注意:第一,当学生对人名、地名等事实性的问题不理解时,可以给以直接指导,将正确答案直接告诉学生,因为事实性的问题不能靠知识经验和思维加以推理。第二,对于与学生经验有关的逻辑性问题,可以提供间接指导,即给学生一定的暗示或提示,鼓励学生自己进一步推理而求得答案。第三,在进行间接方式指导时,要根据学生个体差异而采用不同的方法,对于能力强、个性独立的学生,给予较少指导,鼓励自行解决问题;对于能力差、个性依赖的学生,给予较多的指导,直到得到正确答案为止。在学习指导中,教师要教学生如何将新、旧知识联系在一起,并教学生一些记忆和理解的方法,促进学生对新知识的保持。

(六)展现学习行为

教学活动的目的是要学生学到新行为。而学习是内在的心理活动,如果要想确切了解教学之后学生是否产生了学习,那就让学生展现其外显行为。教师可以根据学生行为上的三种线索来判定学生是否产生了学习:第一,眼神和表情,当求知活动由困惑而获得理解时,学生的眼神和表情会流露出一种满意的状态。第二,随时指定学生代表将所学知识或问题答案说出来。第三,根据学生的课堂作业来检查全班学生的理解状况。

(七)适时给予反馈

当学生表现出一次正确行为时,未必就表示他已确实学到了这种行为,因为靠短时记忆学到的东西如果不加以及时复习,就难以存储在长时记忆中。因此,教师要给学生提供反馈,使其整合新、旧知识,加强对正确反应的记忆。学生反应的反馈线索可以来自自己,如技能的学习(即正确的行为导致正确的结果,根据行为的结果,自己能够找到体态活动与正确行为之间的关系),也可来自教师,尤其是知识的学习,可以通过作业和谈话而获得反馈。

(八)评定学习结果

通过学生的作业情况,或者课堂小测验,或者其他课堂问答,教师能够了解学生对本节课内容的掌握情况,根据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给予一定辅导。

(九)加强记忆与学习迁移

当确定学生获得了所教知识技能之后,教师就要教学生如何记住知识,并给以复习的机会,以便巩固所学知识。并且,教师要提供一些问题和情境,使学生在情境中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促进学习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