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异地中考征询意见介绍:招非户籍生 8%还是10%

编辑:

2013-12-04

特别提醒

过渡期后,由于“四个三”条件的限制,请今年小升初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家长务必对照有关条件,慎重考虑是否让孩子报读广州市初中学校,以免完成初中学业后参加中考报考范围受限。

《征求意见稿2》相关条文

关于非户籍生报考资格

2016年或2017年正式实施“异地中考”政策时,积分入户的随迁子女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报考高中的资格与广州市户籍学生相同。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的非广州市户籍学生,只要具备广州市初中阶段学校的学籍,均可报考在广州招生的民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关于“过渡期”

2014年开始,公办普通高中停止招收择校生。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2014年至2015年(或2016年)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参照原择校生的招生录取方法,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关于招收比例

根据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承载能力,2014年至2015年(或2016年)过渡期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或10%);2016年(或2017年)起,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或10%)。

如何提意见和建议

从昨日开始,连续10天,《征求意见稿2》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可以发至异地中考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的指定电子邮箱:yidizhongkao2013@163.com。

同时,本报受广州市教育局独家委托征集公众意见,您也可以将对《征求意见稿2》的书面意见或建议发送电子邮件到gzyidizhongkao@qq.com。

调整细化后的“四个三”

1.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正式生效连续满三年,并同时在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或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并依法纳税连续满三年。

2.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在我市连续三年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在我市范围内、在服务单位提供住所居住满三年的(须提供服务单位提供的居住证明,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或租赁证明)。

3.具有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按国家规定在我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下同)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4.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相关证明。

有关条件的年限截止当年3月31日。

总结:广州异地中考征询意见就为同学们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同学们扎扎实实复习,在中考中发挥超常的水平,更多学习内容请关注威廉希尔app !

阅读本文的还阅读了

北京中考签约政策权威解读

苏州2014届中考考生体检工作即将开始

标签:中考资讯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