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教育: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

编辑:sx_bilj

2014-05-23

丽水教育: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单位(学校):

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高中招生秩序,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促进丽水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组织形式

2014年全市继续实行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业考试”)。初中学业考试性质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时的省级考试,目的是全面反映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初中学业考试科目设置与命题、阅卷

(一)初中学业考试科目设置

1.文化考试

初中学业考试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共五科:

2014丽水中考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初中地方课程内容列入“社会·思品”考试范围,包括省、市两级地方课程,共占10分左右。各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