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2016年南充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编辑:sx_qiyan

2016-05-09

据南充市教育体育局获悉,2016年南充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公布,南充的考生可参照下文了解具体招生日程及政策详情。

各区县教体局、东坡区教育局、岷东新区统筹城乡工作局,市招办、市教科所、市技装站:

为深入推进招生考试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南充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南充实际,制定2016年南充中考招生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管理,根据全市初中毕业生的规模、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质量等情况,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成果、促进普职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出发,统筹两类高中招生计划。

(一)普高招生计划。今年仍按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各区县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再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设备设施、现有办学规模等情况,按照省教厅关于各类学校班额及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等政策规定,分学校类别核定正取、“定向切块”、艺体特长生等招生计划,直接下达到每所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各区县、学校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由区县教体(教育)局汇总研究后向市教体局报告。各普通高中校招生计划待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出台后另行下达。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章程、计划和专业经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审核。中职学校招生采取指导性计划,录取过程中,各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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