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sx_gongy

2017-06-24

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发挥考试评价对中学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陕西省教育厅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为指导,从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出发,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促进我省基础教育的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导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作为考试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追求“应试教育”倾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健全规章制度,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切实保障考试和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加强宏观指导,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考试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实施,为高中段教育选拔合格学生。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命题要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目标和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普通高中招生按照学校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的办法进行。

三、考试科目设置、方式、分值和考试时间

(一)2017年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共7科5卷。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

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

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

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

物理与化学合卷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

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

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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