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考2012年南通中考招生政策工作意见

编辑:sx_bilj

2018-01-15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2012年中考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2〕47号),现就我市2012年中等学校(含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南通教育网2012年南通中考招生政策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中考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招生考试制度。坚持公正、公平,进一步推进诚信招考体系建设。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全市中考改革有序推进,中招任务顺利完成。

二、南通中考招生计划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总数为66590人,全市招生计划根据为每一位初中毕业生提供高中学位、普职大体相当的原则确定,按照《关于公布南通市2012年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通教发〔2012〕11号)执行。

三、报考要求

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初中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力的考生,均可报考,中等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完成报审手续后集体办理报名;其他考生到市、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

外来人员子女如在本市继续升学,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本市就读学校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升入普通高中的外省市户口学生在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高考有关政策执行。

今年中考全市继续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并于2月底前结束。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和文化科目考试必须在同一报名地进行。

四、体格检查

考生在体育考试之前必须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标准按原国家教委94年颁发的《中等学校体检标准》执行。学生体格检查的信息统一按市招办制定的标准采集,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

五、南通中考中招宣传

为促进“阳光、公平、诚信”招考,各地初中学校要围绕中招改革重点,加大中招宣传力度,维护考生对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录取办法的知情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在考生志愿填报之前,须将《2012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及时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并组织所有考生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上学习各类中招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中招志愿填报须知。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大招生宣传管理力度,自觉维护招生工作秩序,所有招生简章与广告,均需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六、志愿填报

为了规范录取程序,维护考生权益,促进公平公正,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中考志愿继续采取网上统一填报,于6月上旬前完成志愿填报工作。

各地招生部门要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规程和安排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及时、完整地向考生公布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尤其要确保维护考生对高等师范学校招生和省统一下达的五年制高职及中职招生计划的知情权,严禁限制、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或未经考生、家长同意擅自改动考生志愿。报考高中、高师和高职的考生必须填报相关志愿。

七、中招考试

今年中等学校招生升学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和“一考多分流”的政策,未参加中考者一律不得毕业和升学。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5〕20号)精神,凡未参加中考的均视为辍学,并纳入当地年辍学率统计。

今年中考继续实行多元评价机制,采取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从综合素质评定、学业水平测试和有关科目考试等方面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

1.综合素质评定。评定内容包括: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包括社会活动与公益活动)、②交流与合作能力、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等6项内容。综合素质①、②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其它各项评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具体评定细则详见《关于2011年推进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教发〔2011〕2号),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由南通市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归口管理。

2.学业水平测试。测试科目包括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和理化生实验等。生物、地理测试成绩呈现方式为A、B、C、D四个等级,并作为学生升学的依据(两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今年具体实施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南通市2013届初中毕业生物、地理学业水平测试方案的通知》(通教基〔2012〕7号)文件执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和理化生实验等均按课标基本要求分学期由学校按照统一要求组织测试,测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相应项目评价。

3.考试科目。科目包括语文(包括读文、作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和体育与健康。

4.科目分值。考试科目总分合计75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口语测试30分);物理与化学并卷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并卷10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

5.考试时长。语文为150分钟;数学、英语(书面考试,听力、口语参加全省统一测试)分别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为15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为100分钟。

6.考试形式。所有文化科目考试均采取闭卷。

7.时间安排。综合素质评定、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检和体育考试于5月中旬前完成;报名补测的2012届初中毕业生与2013届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科目测试于5月28日下午进行;文化科目考试于6月13-15日进行,13日上午语文(包括读文、作文)、下午思想品德与历史;14日上午英语(书面)、下午物理与化学;15日上午数学。

8.考试要求。中考文化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务要求。文化科目考试相关要求按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公布2012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通教基〔2012〕1号)文件执行;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按市教育局下发的通教办基函〔2012〕7号文件执行;体育考试按市教育局下发的通教招〔2012〕2号文件执行。

9.评卷工作。今年全市中考评卷继续实行网上统一阅卷,分学科在各县(市、区)设点组织评卷,每县(市、区)承担一门(或两门)学科的评卷任务,阅卷教师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所有考生试卷实行双评,全市统一合成数据和公布成绩。

八、录取工作

1.录取机制。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市、县(市、区)招生办具体负责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招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文件规定,今年全市中招录取工作继续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统一实施网上录取。

2.录取要求。全市中等学校招生一律在中考后进行。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各地招生部门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审批程序,严禁无计划招生、无档案招生和不按志愿录取。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师范学校、职业学校对本校的招生录取,须统一提出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要求。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师范定向生及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首先按招生学校对综合素质的等级要求确定候选推荐生名单,然后按规范程序进行推荐和招生。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师范定向生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②交流与合作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A级,其余指标不低于B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B级,其余指标不低于C级。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至少有三项不低于C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与报考特长相对应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为A,其余项目的等级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要求。招生学校在以上条件基础上可另提出相应的录取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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