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sx_bilj

2014-05-26

株洲教育网: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株洲县教育局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局直各高中、各乡镇中学、民办学校: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二○一四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更加全面发展,促进义务教育更加均衡优质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更加多样化、协调性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

(二)考生自愿原则。

(三)择优录取原则。

(四)普职协调原则。

三、组织领导

1、成立株洲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邓霞云任组长,肖峥嵘、胡伏良、何子平、易佳旺任副组长,彭中辉、唐传伟、张运再、贺向阳、刘林满为成员。

2、各学校相应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招生工作。

四、招生范围

1、公办普通高中在县内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任何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以资助学生或其它名义跨区域招生。

2、已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可以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虽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但未按我局要求整改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3、职业学校可招收初中毕业生,也可招收社会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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