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2017年高中招生计划和定向招生工作通知

编辑:sx_weizc

2017-06-04

根据《2017年南平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全面加强素质教育,现就南平市2017年高中招生计划和定向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南平市区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017年秋季,南平市区普通高中各校招生计划49个教学班共2450名,其中统招计划1740名,定向计划710名。各校招生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学校名称

班 数

(招生计划数)

招生人数分配

南平一中

20个班

(1000人)

从总计划中划出100名计划面向南平10个县(市、区)提前自主招生2个实验班,从余下的900名计划中划出50%,计450名,作为定向指标,直接分配到延平辖区各初中学校。

足球特长生10人

单独面向南平三中、南平市建溪学校、南平市夏道中学3所省足球特色学校招收足球特长应届初中毕业生10人。

南平市高级中学

14个班

(700人)

普通班13个班650名划出40%,计260名,作为定向指标,直接分配到延平辖区各初中学校。

艺术体育特长班1个班50名,其中美术特长生40名,体育特长生10名。

南平八中

12个班

(600人)

招收12个班(含宏志班),招生600名。

南平九中

3个班

(150人)

招收3个班,招生150名。

二、定向生招生工作

2017年继续从南平一中、南平市高级中学统招生计划中,分别划出50%、40%的统招指标面向延平辖区初中校(含完中学校初中部和九年义务教育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下同)实行分校录取(具体详见附表)。

(一)定向生指标分配

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定向生分配办法以三年前初中校实际录取新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下达。若参加中考报名人数少于三年前录取新生人数则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分配。

(二)定向生资格

1、按照划片招生入学的,且在片区学校就读直至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受定向生资格。其中,南平剑津中学、南平三中、南平四中等三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片内生资格必须保持不变的,方可享受定向生资格。

2、具有延平辖区户籍的,且在本区农村中学就读直至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受定向生资格。

3、具有延平辖区农村户籍的,跟随父亲和母亲在辖区外打工地农村中学就读的,在中考报考前学籍已转入户籍所在地中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受定向生资格。

4、凡初中阶段属于电脑派位对象、借读生、中途转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5、不具有延平城区居民户籍的,在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他另有规定除外),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6、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三)定向生录取办法

1、南平一中、南平市高级中学统招生录取分为统一录取和定向录取两部分。凡达到统招生统一录取条件的不占该初中校的定向生指标。

2、在各初中校的指标范围内,当年中考成绩等级学科、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达到南平一中、南平市高级中学统招生的录取要求,依据考生志愿以投档分(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及物理原始分的60%、化学按原始分折算成百分制后的40%;等级加分;政策照顾加分。下同)不低于南平一中、南平市高级中学统招生统一录取线下30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初中学校若未完成该校定向招生指标,剩余定向招生指标统筹,按统招生统一录取程序从延平辖区余下的、具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招生录取纪律,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公平选拔人才。

1、严格招生计划,切实维护招生计划严肃性。公办、民办高中严格按计划招生,一律不得超计划组织招生。

2、严格控制录取分数线,不得录取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公办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320分以上,民办高中若线上生源不足,允许下调20分。

3、严格规范招生行为。高中学校不得以自费、旁听、借读等任何名义招收学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违规招收线下生、搞二次录取等招生行为。

4、南平一中提前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实验班”100名、南平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班”50名、南平一中10名足球特长生招生严格按学校提前对外公布的招生方案执行。

5、为确保每位初中学生都能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送至中职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全部必须报名参加中考,高中阶段招生对象必须是接受完整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

6、非南平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南平市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学籍所在的县(市、区)普通高中。

南平市教育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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