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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014年南京玄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编辑:sx_houhong

2014-05-20

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2014年南京玄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你了解多少呢?

2014年玄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好我区2014年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4年我区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要求

1.户籍审定中符合正常入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区内各小学就读的在现就读小学进行升学报名;跨区借读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南京市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监护人房屋产权及户口所在区教育局办理升学登记手续。

2.关于户籍审定的说明。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

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入学。

(1)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正常入学办理:

①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等情况的;

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房屋所有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毕业生的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③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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