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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现实意义论文

编辑:sx_yangk

2014-11-13

无论是哲学领域还是伦理学领域,幸福是一个古老的重要课题。下面是威廉希尔app 为各位朋友准备的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现实意义,希望能为广大朋友带来帮助。

在人们日常生活的话语中,幸福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概念之一。亚里士多德作为古希腊着名哲学家、伦理学家,对幸福的问题不仅给予了经验性的描述,而且还作出了规范性的界定。当下对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反思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幸福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同时也是古希腊伦理学的一个重要范畴。亚里士多德界定幸福概念的内涵。首先,幸福就是至善。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开头,亚里士多德就指出:“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因为人们都有个美好的想法,即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作为生命自然目的的幸福是出于人的自然禀赋和本性的幸福,生命就是一个自然的本性的过程,而自然所产生的一切东西都是目的与能力自然融合的一个统一体,人的生命当然也包含其中。

“既然一切知识、一切选择都在追求某种善。”在不同等级的善中,幸福则是最完满的善,是一切善的目的,是最终和最大的善。在人的实践的生命中,有些事物是因自身的原因被我们追求,有些事物是因为另一些事物的原因而被我们追求,有些事物被我们追求同时是因为这两方面的原因。人们的行为大多是有目的的,众多的行为逐渐排列起来,从前到后连接起来就形成了一个链条。每个行为的价值和意义都要从它们所追求的目的中去获得,而这个目的的价值和意义而又要从下一个目的中获得,这样如此一直下去。如果要使整个目的链条有意义,又不至于陷于无穷的倒退,否则就会陷入无限循环而空洞的循环原因论,那么就必定要有一个尽头和终结,这个尽头和终结也就是最高的目的,即是最高的善。这样才会使人的行为获得意义和价值。由此可见,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思想中,所谓幸福就是至善。

其次,幸福是灵魂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把最高的善称为幸福,看来是同义语的反复,还应该更着重地谈谈它到底是什么。”在进一步解释幸福是什么的时候,亚里士多德得出的结论是:幸福是灵魂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他认为人的幸福是建立在德性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人的灵魂有逻各斯的部分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这里就蕴含了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两重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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