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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研究综述

编辑:sx_wangha

2014-03-25

20世纪40年代初,毛泽东从建设新民主主义文化的角度提出了一个宏观的方法:“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但是决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必须将古代封建统治阶级的以前腐朽的东西和古代优秀的人民文化即多少带有民主性和革命性的东西区别开来。”这一批判继承的态度和方法,在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不断受到干扰,以至于在如何对待中国历史文化资源的问题上,长期以来未能形成一个具体的、科学的定论。哪些该吸取,哪些该剔除;如何吸取,如何剔除,诸如此类的问题在理论界争论不已。在这个曲折过程中,面临着取与舍的艰难选择,形成了许多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经验和教训。

一、研究背景

(一)马克思主义成为指导思想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中国历史上翻天覆地的一场深刻革命。新中国在政治七推翻了官僚资产阶级、封建地主阶级、帝国主义的反动政权,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在经济上没收了官僚资产阶级的财产和地主阶级的土地,建立了以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为主体的国民经济体系。政治、经济的变革,在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里,儒学彻底丧失了作为统治思想的历史地位,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开始成为国家的指导思想,成为人们观察、分析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从此,马克思主义逐渐成为我国人民观察、分析问题的思想工具,成为指导制定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论基础,成为科技、文化、思想、教育界进行科学研究的指导思想和普遍的方法论。

(二)传统伦理思想成为历史文化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拨正了中华民族的历史航向,改变了儒学的社会地位。儒学从此不再被“独尊”为治国平天下的神灵,人民政府从根本上废除了孔府的封建剥削,把孔庙、孔府、孔林等都作为历史文化古迹妥善保护,并公布为第一批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儒学开始被视为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而加以研究。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九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它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科学教育、文学、艺术和其它文化事业的公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正是在这些法律规定的基本精神的指导下,作为一种历史文化资源而被研究的儒学在新中国得以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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