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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儒家交往伦理理论和实践的特征

编辑:sx_wangha

2014-03-25

深受儒家文化影响下的古代中国人的交往及实践具有如下特征:整体主义至上,重人伦、讲亲缘,人性化的情感交往,重视和谐与信任。同时,由于儒家文化根植于中国农业文明的土壤之中,因而在其交往与实践中也有保守狭隘性、独立自我的缺失、偏狭的整体观、互相防范的信任危机等缺陷。

一、交往伦理理论和实践的特征

(一)整体主义至上

儒家文化特别注重将宗亲关系推及整个社会,认为个体不能脱离家庭、亲友、社会和国家而生活。因而特别重视整体的作用。把个体对整体的责任无限放大,高扬整体而贬低个体。倡导大一统的整体主义。这就必然导致中国人在人际交往关系中特别重视整体的作用。在人己关系上,儒家认为人首先是群体的存在。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能“群”。荀子说:“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王制》)“人之生不能无群”,“离居不相待则穷”(《荀子•富国》)个体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依赖于整体力量,如果个体彼此隔绝,势必难以生存。因而,儒家主张以群体为重,从群体的利益出发来处理人己、群我关系,要求人们牺牲个人、奉献社会、奉献国家。

(二)重人伦讲亲缘

儒家诞生时起就强调人际交往关系应以“仁义”为基本准则。孔子认为:“仁”即“爱人”,“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德,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仁义。”(《礼记•礼运》)人与人之间的友爱、恭敬、谦让、温和、互助与和谐,提倡孝悌、仁爱,通过“爱人”来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统一。古代中国人际关系以人伦为本,首先体现在中国人所特别注重的在家庭关系上讲求“孝亲、慈幼”。“孝亲”即敬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慈幼”是做父母的对子女应尽的的教养之责。而处理家庭交往关系的主要内容是单向服从,子女、妻子、家庭普通成员对于父母、丈夫、家长的服从关系,这样,家庭交往便明显带有道德性与等级性。其次,以人伦为本的人际关系还体现为,中国人善于将血缘关系的伦常推

至整个社会关系,对他人讲礼尽义、谦和修睦。这样一来,中国社会的人际关系便全部伦常化。儒家认为,整个社会的基本关系就是夫妇、父子、兄弟、君臣、朋友五伦,把本来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君臣关系加以抑制血缘化。朋友往往以兄弟姐妹相称,或通过结拜关系“拟制血缘化”,这样不是同胞胜似同胞;同样,在家国同构的社会里,君臣关系也渗透着亲缘人伦。君主是国家的家长。通过这种讲亲缘重人伦的交往,无疑起到了维系稳定家庭和社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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