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5-02-04
近年来,“儒家与自由主义”这一话题,不断被人们提起,就连互联网上对此也争辩不止。2001年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的《儒家与自由主义》一书,似为这一讨论的起始,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道德个体与契约个体。
事实上,西方汉学家及研究中国思想的学者们,在20世纪后期便已涉入这一话题,如狄百瑞的《儒家与自由主义传统》、郝大维、安乐哲的《先贤的民主:杜威、孔子与中国的民主之希望》等便是代表之作。江苏人民出版社于近年出版的“海外中国研究丛书”,以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海外中国哲学丛书”等,显示了海内外学者的共同关注姿态。本文偏重于考察西方中国思想史学者的中西比较思路。
显然,把“儒家与自由主义”当作一个学术话题时,我们首先要问:这一话题源于什么问题?其学术意义何在?笔者认为:首先,这一话题的引出不仅与现代性问题密切相关,也与当今国际学界“社群主义”思潮的兴起、西方学界对新自由主义的种种反思关系密切;其次,这一话题与当代全球发展的前景,以及儒家学说是否对此存有真正的价值密切相关。故这一话题的论域之广、跨度之深、学术意义之重大,已远非宏观地对中西思想作一比较即可了事,必须深入到中西传统思想中挖掘其具体理念及思维取向,才能真正透视其深层内涵。这里学理的探究比价值的展望更为重要,原因在于弄清楚了前者而入其堂奥,我们才有价值取向上的依据。基于此,与其大而无当地在泛泛层面上讨论这一话题,不如将其引至更为基本而切近的范畴,即深入中西传统思想中去比较二者是如何思考“个体”并置定个体的。这是一个有内涵的切入点。
儒家“关系式个体”立基于性善理念的正面价值,其所对应的个体进路及方法为“修身”,其目标取向为整体和谐。西方“原子式个体”则立基于人性的负面价值,故其所对应的路径为“契约”方式(这一方式有着人与人之间的最低相容度的内涵),其目标取向则为个体的独立自由、正义平等。基于此,我们可将前者概括为“道德个体”,将后者概括为“契约个体”。
标签:思想哲学论文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