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5-01-16
阿尔贝特·史怀泽的敬畏生命伦理思想认为,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浅谈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
在他的伦理体系中,人的存在不是孤立的。而是有赖于其他生命和整个世界的和谐,任何生命都有平等的存在价值在这一和谐的生命体系中,人担负着最为核心的道德使命。
“生命意志”:敬畏一切生命
“生命意志”是史怀泽“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核心概念,也是其伦理思想的逻辑起点。他认为万物都有生存下去的意志,都对生命有着本能的尊重珍惜,并力图保全和发展生命,任何生命意志都含有渴望和恐惧。企求生命意志能够继续存在并能神秘地加强起来的那种渴望即为快乐.而害怕生命意志受到摧残和神秘地遭受损害的那种恐惧即为痛苦。然而,自然界在产生孕育生命的同时也在无情地销毁生命.任何一个生命的发展都建立在销毁其他生命的基础上,“自然抚育的生命意志陷于难以理解的自我分裂之中”。人类的自我中心主义和强烈的利己主义更加凸显了此种分裂性。史怀泽认为这种对其他生命的无视是传统伦理观导致的结果,“过去的伦理学是不完整的,因为它认为伦理只涉及人对人的行为。实际上,伦理与人对所有存在于他的范围之内的生命的行为有关。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反之,人若不懂得敬畏生命,随着利己主义的嘭胀必然会造成屠杀生命的恶果,会让生命陷于黑暗之中。
“敬畏生命”的伦理否认高级和低级、富有价值和缺少价值的生命之间的区分。因为在生命之间进行价值的区分.其据以判断的尺度是人的感受性,人们会不由自主地依据与人的关系确定不同生命的价值,这是一个完全主观的尺度。依据这一思路,我们必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自然中存在着无价值或低级的生命,压迫以至完全毁灾它是可以的。但“真正伦理的人认为.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包括那些从人的立场来看显得低级的生命也是如此。”因此,人类没有权利也不应对其他生物生命任意杀戮。史怀泽认为,建立并持守这种敬畏生命的伦理观,就会与所有存在于自然之中的生命体和睦共处,并关心它们的命运.在危难之中互相救助。这与只涉及人的伦理学相比具有更为广泛的适应性和现实意义。
标签: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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