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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金融改革与民营银行

编辑:sx_chenl

2016-10-13

本文讲述了关于农村金融改革与民营银行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我们一起仔细阅读下吧。

内容提要

在世上各种生产要素当中,人是第一重要的。在当前农村金融改革中尤其是这样。自上而下的改造只适用于1000家左右好的或者比较好的农村信用社。由于缺乏改革依靠力量,产权主体不明确,缺少金融人才,向农信社注入资金的成功概率很低。农村金融改革最需要的不是资金支持而是制度创新。当前农信社体制对于民营经济而言是外生的,很难实现和民营经济对接。支持农村经济的融资机制只能从民营经济的资金活动中生成。农村金融改革应当不拘一格,能改造的就改造,不能改造就新建。应当尽快在所有制上打破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限制,依靠市场机制,有步骤地通过试点开放民营银行。

一、农村融资渠道严重不畅

近年来,中国农村经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农村发展对资金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需求越来越大。可是,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严重滞后。融资渠道不畅通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压抑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造成农户贷款难的主要原因有4个方面。

第一,自1999年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农村撤走,基本取消了县一级分支机构的放贷权,先后撤销了31000多家县以下金融机构。

第二,与此同时,限制并取缔了城乡各种具有互助性质的民间金融组织,关闭了全国各地数千家农村基金会。

第三,邮政储蓄在农村只吸储不放贷。截止2003年8月底,全国邮政储蓄32000个网点,邮政储蓄余额高达8400亿元。每年起码从农村吸收存款1500亿元以上。[1]

第四,目前,为9亿农民服务的金融机构只剩下了35544家农村信用社。可是,大部分农村信用社奉令只吸储,不放贷。2002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存贷差5352亿元。这些资金大部分被用来转存中央银行,购买证券或者转借给了其他金融机构。估计每年农村信用社从农村吸走了3000亿元。

众所周知,农民穷,农村苦,农业真危险。可是,金融系统非但没有帮上一把,反而从本来已经严重贫血的农村中抽走了大量血液。使得广大农民借贷无门,融资极为困难。据统计,农户用于发展生产的资金,农业银行只能供应5%~8%,农村信用社供应13%~19%,70%以上农户靠民间借贷和私人借款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农户贷款难是世界性的课题,但是象中国金融系统如此劫贫济富,举世罕见。如果不改弦更张,工农差距、城乡差距、贫富差距势必进一步恶化。

当前,农村信用社几乎是农村唯一的金融机构,却不得不限制或者干脆冻结他们的放贷功能。金融当局采取这些措施实属无奈。目前,农信社到底是谁的,出了问题谁负责?这些问题一直都在争议当中。许多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清晰,管理混乱,平均每家农信社的贷款规模只有两千多万。只要在信贷上一放手,不良贷款立即上升。在2002年底,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14117亿元。其中不良贷款总额5147亿元,占37%。此外还有历年亏损挂帐1313亿元。资不抵债的农信社19542家,占机构总数54.98%。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只有2.35%,远远低于8%的正常标准。作为金融机构,必须具备流动性、利润性和清偿性,而这些农村信用社既无流动性,又无利润性,更没有清偿性,一无所有。现在想关这些农信社的门都关不了,他们就是破产10回都不能清偿负债。毫不夸张地说,除了个别农村信用社比较好以外,整个农村金融系统已经病入膏肓,亟待改革整顿。

二、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的误区

从2003年8月开始,在8个省区展开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有些人提出了农村信用社改革思路,归纳起来大致有三个要点:第一,明晰农村信用社的产权。第二,改革管理体制,加强监管。第三,帮农村信用社卸下财务负担。

为了明晰产权,有人建议以县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的产权结构。在经济发达地区建立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银行,在农业区将农村信用社和县联社改为统一法人,在其他地区在完善合作制基础上继续实行农村信用社和县联社各为法人,通过兼并、重组改造严重资不抵债的农村信用社。

为了给农信社卸包袱,中央银行下决心投入数千亿元,采用农村信用社专项票据或者专项借款的办法,按照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由于农村信用社是多级法人,所以打算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村信用社三家共同承担历史包袱。人民银行给一些低息长期再贷款,中央财政分期拨款给信用社补充由于保值储蓄的贴补支出;降低农信社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对西部地区试点的农信社一律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政府承担部分农信社的坏帐,再由农村信用社利用自身积累冲销部分坏帐;在民间借贷较活跃的地方,实行灵活的利率政策。

这些设计刹费苦心,在现有金融体制的框架之下能够做的差不多都做了。然而,靠这些办法真的能够帮助农信社脱困吗?我们绝对不是在泼冷水。提出这个问题的理由很简单:上述哪一条办法没有采用过?

难道以前没有说过农信社要明晰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除非新建股份制银行,如果仅仅合并农信社,把县联社当作法人是否就能够起到明确产权的作用?难道以前农村信用社的体制就没有拆了并,并了拆,折腾来,折腾去?

难道以前没有说过要加强金融监管,降低不良贷款?

就算把农信社的债务负担全部解除了,就敢放手让他们放贷了吗?

按照这些方案,能够做到“政企分开”吗?一方面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干预农信社信贷业务,另一方面又要求地方政府出钱填补窟窿。农信社主任要是不听地方政府的话,拿得到钱吗?即使农信社不要地方政府的资金,那些农信社主任就敢不听地方政府的话了?他们的官位是从哪里来的?

如果前面各届金融领导没有说过这些话,或者没有看出这些问题,显然是这些人失职。实际上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几乎每一个重要文件都强调农信社改革。这些话不知道说过了多少遍。老调重弹,说到现在。究竟能不能做到,恐怕连提出这些建议的人自己心里都没数。一本经已经念了十万遍,再念几遍就有效了吗? 三、农信社改革的难点

自上而下的改造方案只适用于那些好的或者比较好的农信社。在2003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当中,好的或比较好的大约有1000家。在目前金融市场环境下,有可能在一、二年内改造好这些农信社。可是其余大量的农信社只能做些表面文章。农信社问题越拖越严重,拖下去势必变成大大小小的地雷。之所以这样说有下列五条理由:

第一,缺乏改革依靠的力量。

在世上各种生产要素当中,人是第一重要的。在当前农村金融改革中尤其是这样。

在任何改革中都有“改革者”和“被改革者”。当前,那种让各个阶层都皆大欢喜的改革早已完成。容易改的,都已经改了,剩下来的都是硬骨头。大部分农信社脱胎于计划经济,至今依然保留着很强的计划经济特色。由于过度强调金融体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农信社中许多人的思维模式天然地排斥变革。人事系统的巨大惯性使得旧体制具有超稳定结构。即使引进一些局部改革,要不了多久就回归原状。

在农信社中,尽管许多员工都认识到金融改革对于国家来说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他们对自身在改革中的前景充满疑虑。由于历史原因,许多农信社缺乏合格的金融人才,冗员甚多,效率很低。改革必然意味着精简机构,超过一半的员工也许要另谋生路。农信社主任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要执行上级改革政策,又要代表员工的现实利益。当涉及到自己部门的利益时,耳边听到的大多是反对的声音。如果他们认为在金融改革中很难保留原有的收入、行政级别和分配资源的权力,金融改革无异于“过河拆桥”,断了自己的前程。他们习惯于旧的金融体制,也只有依赖旧体制才能得到对自己的未来的保证。如果在改革中遇到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冲突,农信社主任很容易站到员工(包括他们自己)的立场上与国家、集体争夺利益,而国家的代表几乎总是缺席。国家利益是软的,小集体利益是硬的,对上级改革指示能拖就拖。

金融改革的要害是实现政企分开。而要实现政企分开就绝对不能依靠目前吃金融饭的官员。就象医生不能给自己看病一样,由于在农信社中缺乏改革的依靠力量,使得改革缺乏动力。改革到了自己头上,事情就不那么好办了。正如陈彩虹在“改革悖论”所指出的那样,在金融体制改革中,改革依靠的力量正是改革要弱化或消灭的力量,这样的改革具有逻辑上的不可操作性。这是农信社改革雷声大,雨点小的根本原因。

第二,产权代表主体不明确。

某些农信社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改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环境,加强制度保证而忽视了明晰产权。在现代企业理论中各种制度的核心在于规范所有者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在农信社改革中首先要解决就是委托~代理关系。要把一个企业办好,必须严格分离所有者的控制权和代理人的经营权,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靠人治,也许可以兴旺一时,却不能长治久安。如同所有的经济改革一样,金融改革必须由产权主体来设计、组织和推进。可是,许多农信社的产权结构很不清晰。弄不清农信社产权主体究竟是地方政府、某个部门或某些个人。明确这些农信社的产权归属说说容易,做起来很难。农村信用社的资产相当复杂,合作金融性质以及长期遗留下来的债务的归属特别令人头痛。

正如吴敬琏所指出,改革的关键问题是体制改革。他说:“过去的银行改革只是做了注资,而没有改变银行的制度。邓小平在世的时候就说过多次,说我们的银行不是真正的银行。什么是真正的银行?它首先是一个企业,是一个经营货币的企业。要做到这一点,第一件事就是要做到产权的多元化。产权多元化的意义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一个好的公司治理。只有在这样一个制度下才有可能改变它的行为。” 如果没有明确的产权主体,由谁来保障所有者权益?在产权主体不明确的情况下,贸然推进改革必然会造成国有或者集体资产流失。在当前这种状况下,引进几个小股东并不一定能解决农信社产权问题,反而这些股东的权益很可能和国家、集体资产一样受到侵蚀。这是农信社改革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金融家缺位。

如同国有企业改革一样,如果能够挑选到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并且给予充分的授权,那么即使维持原有的国有体制也同样可以把企业办得有声有色,但是这些好的或者比较好的国有企业改革经验很难被推广。农村金融改革也是这样,绝对不能以点代面,不能拿几个好的农信社典型来指导全局。

实践证明,凡是优秀的中小金融机构中都有一个很好的带头人,在他的周围有一个高效率的业务班子。当年在政府号令之下,农信社一轰而起。许多农信社从诞生那天起就先天不足,缺乏合格的业务领导核心,弊病甚多。能不能由上级派几个优秀人才去管理、改造这些农信社?实际上,在过去十几年内一直是这样干的。关键问题在于通过组织部门或上级领导机构指派的人选也许是个合格的官员,却并不一定符合金融家的标准。自上而下委派农信社负责人具有非常大的盲目性。也许能够凑巧挑中个把人才,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所用非人。这样的教训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比比皆是,在农村金融改革中也很难例外。有些农信社隔几年换个领导班子,越换越糟。这个教训让各级政府头痛不已。也许还能找到十个、几十个能够委以重任的金融人才,可是全国三万多家农信社,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寻找这么多合格的金融人才?如果没有这样的金融人才,想改造农信社无异于水中捞月。优秀的金融人才是在竞争中产生的。目前,由于缺乏金融竞争环境,很难培养出金融人才,更难选拔出合格的金融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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