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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2
本文讲述了中国保险业的六大挑战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赶快阅读下吧。
一、加入WTO对中国保险业的冲击
中国保险业格局是在改革、开放中逐步形成的,也是为我国能早日加人WTO在保险业方面所做的准备。因此,这是中国为加入WTO,保险业所受的第一轮冲击。有的称这种开放为保护型开放。
中国保险业,1988年之前,只有一家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1988年3月平安保险在深圳、1991年4月太平洋保险在上海相继创立后,又有新疆建设兵团保险、天安保险、上海大众保险、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华泰保险、永安保险、华安保险等8家新的中资民族保险公司创立。1996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为中保集团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保人寿、中保财产及中保再保险公司。1998年11月,撤销中保集团,设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因而目前中资公司共13家,其中中保人寿、中保财产及中保再保险为国有独资公司,其余10家为股份公司。中国保监会为监管机构,不办理业务。
中国保险业的另一块为外资保险公司。1992年11月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在上海开业之前,中国只有十几家外资公司的代表处或联络机构。1992年美国友邦获准开业后,1993年英国塞奇维克保险与风险管理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在北京营业,1994年7月日本东京海上火灾保险上海分公司获准开业,1995年又批准美国国际集团的友邦保险公司和美亚保险公司在广州设立分公司,1996年加拿大宏利保险公司与中国石化总公司合资在上海成立中宏人寿保险公司,也是1996年瑞士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获准成立。1997年法国安盛、德国安联、美国安泰三家保险公司获准与我国保险公司成立合资公司。1998年,英国皇家太阳联合和澳大利亚康联保险公司又获准开业。1999年4月,美国丘博保险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分公司,又批准英国保诚、美国恒康、加拿大永明三家寿险公司与我保险公司成立合资寿险公司。目前,外资保险分公司9家,中外合资保险4家,正处筹备阶段5家,保险开放区域也将由上海、广州扩大至深圳、重庆、大连、天津等地。此外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的代表处有200多家,其中100多家提出申请等候进入中国市场,外资保险公司家数超过中资保险公司指日可待。
中国保险业遭受WTO的第二次冲击,将更激烈、全面,这只要从1999年11月15日中美协议关于保险部分可以看出。这一轮开放,有学者称是竞争型开放。
地域限制——外国财产和人寿保险公司可以在中国全国进行高风险项目的保险业务,并在5年内在未来的营业牌照上取消所有的地域限制,在2至3年内允许进入美国有重要利益的主要城市。
范围——中国将在5年内逐步扩大外国保险商的业务范围,使之包括占保险费总额85%的集体、健康和退休金方面的保险业务。
咨询原则——中国同意只在咨询原则的基础上发放保险营业牌照,在发牌数量上没有经济审查必要或资格限制。
投资——中国同意允许外商拥有50%的所有权,取消对外国人寿保险公司合资企业的繁琐要求,并逐步取消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外国人寿保险公司可选择他们自己的合伙人。在非人寿保险方面,中国将在2年内允许外国保险商扩大业务或拥有51%的所有权或建立独资附属机构。再保险业务经同意即可完全开放(100%,没有限制)。
从该协议可看出,外资保险公司准入、进入的速度将更快、数量会
世界保险业兼并呈现出强强兼并、跨国兼并、跨业兼并的特点。1996年英国太阳联合保险与皇家保险合并成市值132.67亿美元的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一跃成为英国的最大。法国巴黎联合保险公司(UAP)与安盛保险集团(AXA)实施合并,此前法国安盛保险公司收购了澳大利亚的国卫保险公司,从而成为包括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再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保险经纪人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的综合性、多功能的保险公司。而几年前由荷兰银行、荷兰邮政银行、荷兰保险公司合并组成的ING,在1997年7月宣布出资22亿美元收购美国依阿华公平保险公司(EIC)。1998年4月,美国万国宝通银行与美国着名的旅行者保险公司合并,1998年9月,瑞士苏黎世保险集团与英美烟草公司合并。此外,再保险公司也出现多次合并,如慕尼黑再保险收购美国再保险公司、百慕大伙伴再保险公司收购法国S.A再保险公司,美国的通用再保险收购德国科隆再保险、瑞士再保险公司收购英国的M&G.再保险公司等。保险中介服务领域,也出现多宗收购包括美国怡安(AON)、英国的BAIN HOGG、MINET及德国的JAUCH+HUBENER连串收购等。
世界保险业通过收购、兼并造就了保险巨头,其特点是经营地域的跨国性、业务范围的综合性、管理运作的全球性,从而为其确立了竞争性的全球保险市场的主导地位,使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保险公司难以抗衡。我国再保险公司目前只有中保再保险公司一家,可以说则刚起步,另外主要是从事原保险(直接保险)的公司,独立保险经纪公司更是短缺。中资保险公司基本从事国内业务,而且主要是传统业务,跨国经营几乎是空白,更谈不上从全球角度管理运作保险公司,再加上我国保险基本上只做原保险业务,再保险、保险经纪、风险管理、基金管理等业务开展时间短且很不成熟,业务范围的综合性也就难上加难。因而难怪美国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总裁会豪气干云地说“如果中国放开市场,只需要五年,友邦保险便可占有市场60%的份额。”中资保险公司不仅未能在全球保险市场与保险业的跨国公司竞争,甚至在国内保险市场也难以与进入业内的跨国公司抗衡,前景的确不容乐观。
三、金融业全能化经营趋势与中国保险业
传统全能银行以德国为典型,美国、英国、日本及我国基本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界限明显,其目的主要是防范交叉经营引致的风险和全能经营导致的垄断。但是进入90年代,除我国外,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业已基本打破业务界限,向交叉经营、全能经营发展,即一家金融公司可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业务。美国曾是最典型的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国家,而且通过1933年的银行法《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确立了此制度。但美国在最近废除了1933年银行法,于1999年通过新银行法《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提议终止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分业经营。世界金融业经营向全能化转变和发展,业务综合化、多样化的跨国金融公司将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能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其竞争力和经营实力远非分业经营的专业化金融公司能比。我国金融业对于境内业务仍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但形势逼人,迟早要向全能经营转变,否则自缚手脚,难与世争。鉴于中资保险公司家数少、规模小、国际化程度低,保险业务主要集中于境内业务、人民币业务和原保险业务,综合化经营程度不高,面对跨国金融公司的多功能金融服务竞争,的确有难敌之感。倘若我国金融业迫于形势,放开经营,现有中资保险公司必受较大冲击:一是来自其他国内中资金融公司实施交叉经营,对保险业介入,如90年代初交通银行创建太平洋保险的先例;二是来自综合化经营的外资金融机构向保险业的渗透。现有中资保险公司应密切关注此变局,以期及早应对。
标签:保险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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