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5-12-17
论文的选定不是一下子就能够确定的.若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范围较大,则写出来的毕业论文内容比较空洞,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各位同学准备的8000字保险学论文。
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的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它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责任保险,它具有强制性。受害第三人指的是受到被保险机动车的侵害后,有权利对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人。受害第三人究竟能否对保险人行使直接请求权,理论上存在着一定的争议,本文旨在对此问题作一探讨。
一、直接请求权的性质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里,关于直接请求权的性质问题,是进行其他问题探讨的基础。但对此问题尚无定论,学理上大致有以下四种观点:
1.法定权利说
法定权利说具体是指,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设立由法律直接规定,它的内容和行使条件也由法律作出规定,或者是由法律对当事人双方的合同约定赋予合法性。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在强制责任保险中不得附加抗辩事由。保险人对抗被保险人的理由不能用来对抗第三人,通过这种形式对第三人进行更有利的保护。
无奈法定权利说仅是对直接请求权发生原因的解释,对于性质问题并没有做出充分的解释,也没能说明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2.原始取得说
该学说主张,由于发生了保险事故,责任保险的第三人才取得了直接请求权,该项权利的内容与被保险人所拥有的权利内容相同,性质独立而不需要依附于其他权利,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这一学说与法定权利说相比,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是它更为强调法律所赋予的直接性以及强制效力。同时,依照该学说,直接请求权属于第三人的原始取得,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它不产生影响,也就是说,保险人不能够以他对抗被保险人的事由来对抗责任事故的受害第三人。
标签:保险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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