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5-09-29
个人退休帐户(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简称IRA)是美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第三支柱,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试论美国个人退休帐户发展状况分析。
自1974年开设以来,经过三十年余年的长足发展和不断完善,已获得了巨大进步,个人退休帐户已深人美国家庭,深人民众,成为美国私人退休金市场上与401 K计划并驾齐驱的退休产品。2005年,个人退休帐户占有美国私人退休金市场上最大份额。这样迅猛的发展,不能不引起世人的广泛关注和思考。本文正是基于此,探讨和研究美国个人退休帐户三十年来发展历程。
一、IRA产生阶段
1974年5月1日,美国总统福特签署《雇员退休收人保障法》(Employee Retirement Income Se-curity Act , ERISA ) ,该立法确立了个人退休帐户作为重要储蓄工具之一的地位,确立了第一个IRA即传统的IRA,明确提出传统IRA的两个作用:一是为没有被退休计划覆盖的个人提供税收优惠储蓄计划;二是当雇员工作变动或退休,允许雇员将雇主发起的退休计划资产转人IRA。该法案规定年龄低于70岁半的雇员都有资格参加缴费,他们每年可向IRA缴纳1 500美元或收人的15%,取两者中的较低额,而且这部分费用无须缴纳所得税,直到雇员以后从IRA中提款时,再为缴费和投资收益缴税。其实,最初规定的缴费限额,随着法案的不断完善而不断调整提升。早期的IRA法律规定,为使雇员退休存款易保存,允许参加雇主发起退休计划的雇员,在退休或换工作时,将退休计划资产转移到传统的IRA中,即雇员仍然可以持有雇主发起的退休计划资产。正是由于上述这些特点,IRA迅速受到人们热烈的欢迎,1975年缴费总额达14亿美元。此后,年度缴费额一直稳定增长,到1981年已经高达48亿美元。
《1976年税制改革法》提出了配偶IRA,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为其没有工作的配偶缴纳可减税的IRA缴费,缴费额限制在1 750美元(每个配偶是875美元)或收入的15%,这两项标准采用最低原则(哪个数目低用哪个),取其较低值。《1978年税收法》第219节提出,成立简易式雇员退休(Simplified Employee Pension,SEP)IRA,之所以称为简易式,是考虑到雇主发起的退休计划管理有诸多复杂因素,阻碍了小企业为其雇员提供退休计划,而SEP IRA规则相对简便,易于实施。雇主向SEP缴费也就是向IRA缴费,SEPIRA可用于多种类型的企业,主要是适用于小企业,它于1979年起开始实施。
标签:保险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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