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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5
我国保险法将保证保险纳入了财产保险中,那么就意味着保证保险是对损失的分担或者说是风险负担。但是以上文提到的汽车消费贷款为例,可以发现保证保险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是不具有这种性质的。因为在这个情境下保险公司需要承担投保人到期不履行还款的风险,但其仅仅自己承担这一风险,并没有其他人来分担。在此,保证保险的存在仅仅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即是向债权人提供的为借款人能够及时履行债务的信用所做的担保,保证保险的本质是和保证的本质是相同的,或者说是同一的。很显然将保证保险纳入财产保险的范畴是缺乏说服力的。
我国新修订的《保险法》将保证保险归于财产保险之一种,但是对于其性质并没有明确态度,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浅析保证保险之性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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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保险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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