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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心得体会

20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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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改造自身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将起到很强的积极作用。就如何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本人结合林芝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初浅的认识。

一、切实认请新形势下开展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意义

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产生腐败的诱因很复杂,面对这种形势,实行廉政教育战略,加强党员干部的自觉自律意识,提高他们自身的道德修养和工作素质,筑起反腐防腐的思想防线,这是一个长远的战略目标,对改变社会风气,反腐倡廉具有深远的意义。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在一些党员和干部身上发生,同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不高也有密切的关系。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在社会上生活、工作,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腐朽思想文化和消极因素的冲击及影响。如果党组织不加强教育和管理,如果自己不警惕、不防范,其中必然有一些人受到这些糟粕的侵蚀。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机制,构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全区各级领导是各单位的领头雁,一个地方、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成效如何,关键在领导。近年来,林芝地区各级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1、完善工作部署。林芝地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把宣传教育的责任、内容、方式、效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融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与反腐败斗争其它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2、加强指导督查。林芝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主要负责人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分管领导亲自抓,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改进不足,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3、形成整体合力。林芝地区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之中。各级纪委切实加强了与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媒体、广播影视等部门的联系合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和工作例会等制度,制定工作规则,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制度,整合教育资源,形成强大合力。林芝地区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中,融入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工作中。各级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教育摆在工作议事日程,专门研究,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建立党风廉政教育组织保证制度,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系会议制度、协调会议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促使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和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大宣教”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通过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反腐倡廉工作目标要求,制定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把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考核,推动教育工作任务的完成。建立教育对象方面的制度和教育形式方面的制度,使党风廉政教育突出重点,面向社会,具有针对性,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形成经费投入制度,为党风廉政教育提供必备条件和物质保证。

(三)抓载体,坚持教育方法灵活多样,注重教育的有效性。近年来,林芝地区始终贯彻“以人为本”反腐败工作理念,连续15年开展了以不同主题的反腐倡廉“宣教月”活动。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通过治心、治本的基础性工作让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增强反腐倡廉教育亲和力,就是要使反腐倡廉教育紧密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使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转化,提高自觉性和自我控制能力,将法律、纪律等他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让廉洁自律意识在心底扎根。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以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为主体,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采用看 电视、听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使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以案说纪”讲座,开展播放反腐倡廉专题电教片活动。及时通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党员干部管好自身,经受住各种考验。三是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做到年年有主题,加强载体建设,采用党员干部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各种形式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如举办讲座、看电教片、听报告会、开座谈会、走访调研、举办反腐倡廉歌咏比赛,对党员进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学习测试,参加知识竞赛等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为社会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四是拓宽渠道、深入宣传。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科学发展观、干部思想作风教育等活动之中。

近年来,林芝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着力于提高其拒腐防变能力,虽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认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是一项“软任务”、“虚工作”,是一项可做可不做的工作,没有真正从思想认识上把宣传教育当作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还有的认为在当前的形势下,思想教育对遏制腐败的作用不大,抓教育不如查案子;个别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仅停留在口头上,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

2、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一是一些日常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仍然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随意性比较大,开展效果也因单位和领导干部重视程度的不同而不同;二是已有的一些制度、规定结合实际不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还比较笼统,影响效果,在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方面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特别是缺乏把反腐倡廉教育有效贯穿于业务工作方面比较系统的制度机制;三是个别人员和部门在反腐倡廉教育中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热情不高,信心不足,被动应付,敷衍塞责,“大宣教”机制的发挥还不是很理想;四是干部的教育大多停留于开会、发文件上,抓落实、检查、监督还不够。

3、整体力量比较薄弱。具体表现为有的部门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够明确,宣教资源未能得到有效整合,宣教力量明显不足。特别在基层,这一问题更加突出。一方面是人员紧张,乡镇人员多属兼职,没有专门的宣教机构和宣教人员,深入基层,面对面教育少,工作处于临时性、被动应付,给宣教任务的落实带来一定困难。另一方面是经费紧张,宣教活动的声势和规模受到限制,一些必需的宣教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新,一些宣教活动无法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覆盖面和影响力比较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