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之前,必须明确其基本范围和内容。一般说来,来自被审计单位的环境会计风险和环境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环境会计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环境会计报告和各环境会计账户余额,以及与环保相关的财务、会计控制发生重大差错的可能性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之所以将与环保相关的财务、会计控制风险纳入环境会计风险,是因为环境会计凭借货币计价,不仅为自身提供了十分方便的工具,而且也为人类特别是企业组织环保活动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手段。所以,我们认为,环境会计与传统会计一样仍是一种管理活动。但会计毕竟是一种主观的、有目的的管理活动,在进行这种管理活动之前,人们必须先确定目标,然后根据目标的要求去规划自己的行动。按照经济学理论的解释,在人类社会中,由于存在着物质资源的有限性和社会需要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客观上要求节约使用劳动资源和合理分配劳动资料。这就决定了企业的会计部门必须加强对环保资金的筹集、分配、投放过程的管理,科学地对环境财务、会计活动进行控制、计量和分析,以提出合理配置资源的方案,提高企业的环保效益。因此,讲求和提高环保效益始终是企业的重要目标。但管理作用的充分发挥,有赖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为了保证其有用性,环境会计的职能就是按照委托人的需求搜集各种有用的信息,并在信息的处理过程中进行相应的控制和分析,以确保其客观公正,使输出的信息尽可能满足信息使用者要求。所以,按照前面的理论分析,既然我们把环境会计界定为一种管理活动,则可将与环保相关的财务、会计控制纳入环境会计的范畴。
(二)环境管理风险是因被审计单位内外环境因素的影响使其遭受经济和形象损失的可能性
从其产生的根源看,可分为内部环境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管理风险。内部环境管理风险是由于被审计单位的技术、环境管理控制等方面的不足而产生的。主要有:(1)发生环境事故带来的环境管理风险。近年来,我国发生的环境污染与环境事故不断增加,其中2001年发生的环境污染与环境事故达1842件,直接经济损失达12272.4万元。据调查,这些事故的发生大都与企业的技术与环境管理控制不力有关。(2)高能耗、高物耗带来的环境管理风险。1996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并完善有偿使用自然资源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很显然,对于仍坚持采用高能耗、高物耗生产工艺的企业来说,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中将处于十分不利的位置。(3)雇员环保意识增强带来的环境管理风险。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重视,许多雇员对企业的环境要求越来越高,一旦企业出现影响雇员身体健康的污染,则雇员会消极怠工,甚至会向有关方面提起诉讼,从而使企业增加有形或无形支出。
外部环境管理风险通常是由于外部环境、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主要有:(1)国家征收排污费带来的环境管理风险。为了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污染者负担、强化管理”的环境保护政策,我国政府正采取越来越严厉的排污收费政策,而企业则面临越来越大的被罚风险。(2)我国的产业、金融政策向环保倾斜带来的环境管理风险。1997年,我国开始将环境保护审计列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重要内容,要求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时必须做到“三同时”,否则将不予审批。为此,我国企业的投资者将不得不把环境保护问题列入风险因素之列,否则,将使企业面临较大的环境管理风险。在金融政策方面,1997年,中国农业银行、国家环保局在“关于加强乡镇企业污染防治和保证贷款安全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把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经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保证贷款安全。做到:停止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贷款;严格掌握乡镇工业污染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信贷政策。可见,如果企业不改变自己的环保意识和环境管理方式,则会使自己处在较大的环境管理风险之下,其结果可能会导致企业被强令搬迁、停产整顿、关闭或无法取得贷款等。(3)贸易壁垒给企业带来的环境管理风险。德国、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芬兰等国已经开始对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颁发环保标志,凡没有环保标志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这种把环保与贸易联系起来,使污染企业产品、服务不能自由进入国际市场,从而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称为贸易壁垒给企业带来的环境管理风险。(4)环保法规趋严带来的环境管理风险。随着中国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体系的日益完善和趋于严格,政府对违反环保法规企业的处罚将越来越严厉。在这种情况下,凡无视自身环境问题或严重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所承担的环境管理风险将越来越大,并最终成为中国环保法制化进程中的被淘汰者。
在环境审计实务中,通过建立并应用相应的风险模型对指导审计人员的工作确实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且,现代环境审计毕竟是抽样审计,在未对所有证据进行考虑时,审计人员无从得到关于被审计活动的保证程度。而环境审计风险模型为所有审计证据连接在一起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框架,决定了应抽样的规模,因而环境审计风险模型在实务中的应用是对传统审计方法的极大改善。但考虑到环境会计风险、环境管理风险以及环境检查风险在计量方面的高度复杂化,故笔者认为在应用环境审计风险模型时,其实不需要把每个风险因素进行量化,而是对相应的风险模型进行非量化的应用。
这种应用的思路主要是:首先考虑环境会计风险,再对环境管理风险进行评价,然后再确定环境检查风险的水平。一般说来,环境会计风险与环境管理风险和环境检查风险的综合水平之间呈反向关系,即环境会计风险与环境管理风险的综合水平越高,则审计人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反之亦然。
此外,在应用环境审计风险模型时,当审计人员判断环境会计风险与环境管理风险的水平较高时,则环境检查风险较低,对此必须扩大审计范围,实施较多的实质性测试,使环境检查风险处在较低的水平,从而使整个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当审计人员判断环境会计风险与环境管理风险的水平较低时,则环境检查风险较高,对此即使审计人员冒较高的环境检查风险,但总的审计风险仍然较低,因而只需要实施较少的审计程序。必须强调说明的是,环境审计风险模型的应用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它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即尽管审计人员做出了努力,但可接受的审计风险、环境会计风险和环境管理风险的评估都是非常主观的和难以计量的,最多只有大体上的可信性。为弥补这一缺陷,审计人员在估量时应倾向保守,采用非常广泛、非常主观的术语,如“低、中、高”等来表示。
关于环境审计风险的理论定位:一个全新的视角的文章到这里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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