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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学论文8000字:法律翻译

编辑:sx_yangk

2016-01-18

论文的选定不是一下子就能够确定的.若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范围较大,则写出来的毕业论文内容比较空洞,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各位同学准备的英语教学论文8000字

随着各国间政治、经济、科技、贸易、商业、教育、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日益频繁,法律翻译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中国不仅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世界上的立法大国。现在已经有包括宪法在内的重要法律法规、部门和地方性法规等3 000多部,近几年更是以每周制定一部新法的速度递增(潘庆云,1997)。因此,法律翻译的迫切性更加显着。

一、目的论的提出

长久以来翻译界一直就翻译标准进行了长期的争论,是采用"直译"与"意译"、"归化"与"异化"、"可译"与"不可译"。以往的研究大多从微观的角度进行,忽视了法律文本翻译应该重视的法律文本的功能及翻译的目的(李克兴、张新红,2006)。然而任何交际行为都有意图或目的,书面文本的意向性尤其突出(张新红,1998)。1971年,赖斯在《翻译批评的潜力与制约》一书中,虽然坚持以原作为中心的等值理论,但是在实践中发现有些等值是不可能实现的并且也不需要刻意追求实现的。因此,赖斯认为译者应该优先考虑译文的功能特征而不是对等原则。1978年赖斯的学生弗米尔(Hans Vermeer)在《普通翻译理论的框架》中,率先提出重社会文化及交际功能的翻译目的理论,摆脱了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提出了目的论(Skopos Theory),奠定了德国功能主义的理论基石。目的论突破了对等理论的局限,打破了以原文为中心的等值翻译理论,更加注重译文的功效及译者的主功能动性,为翻译工作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及方法策略。

二、目的论

Skopos Theory在希腊语中表示"目的""目标"。奈达认为决定翻译的首要因素是"目的"(Nord, 1997:27)。目的论认为,"译者的任务是为了一个既定的目的在不同的语言和文化群体之间搭起一座理解的桥梁",这个理论的中心是任何行动都是有其目的,行动执行者要根据实际环境等因素选择一种最恰当的方式方法来达到其预定的目标。因此,翻译作为一种行动,译者也会根据其翻译目的,参考所有的有关因素进而决定最合适的翻译策略。就如目的论者所认为的"任何翻译行为都是由翻译的目的决定的,所有翻译活动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就是目的原则,即目的决定翻译策略"(Nord.2001)。这样看来,翻译策略方法的选择关键在于翻译的目的。这个目的决定了译者需要采用何种翻译方法和策略来产生功能上可满足的结果。因此,在目的论中,译者必须要清楚明白为什么要翻译原文以及译文所要产生的功能是什么。目的论可以概括为三个原则: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忠实原则。其中,目的规则高于其他规则,在如何评判翻译行为和信息传递成功与否时,需要考虑到"连贯规则"与"忠实规则"。

三、法律英语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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