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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孝道在传统社会中的伦理价值简析

2013-01-07

人们的思想观念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现代社会需要符合时代发展的新的孝道观。新的孝道观不会凭空产生,它首先来自于对传统孝道观的历史继承。先秦儒家孝道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协调父子,稳定社会秩序有着一定进步作用,但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为封建家庭伦理等级制度服务的一面,作为阶级社会的产物,难免带有阶级的和时代的局限性。因此,我们应该批判地继承先秦儒家孝道,对其有所“扬弃”,继承其“养亲、敬亲、尊老”等优秀内涵,彻底抛弃“孝之绝对化”等封建性内涵。

(二)“归位”——成为正真的家庭伦理道德规范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孝道之伦理实现合理归位,即回归到恢复其家庭伦理的地位。古代中国宗法制的存在、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决定了古代社会对孝道引申意义的重视超过了对其本义的重视,无论内涵外延,孝都已经超出了家庭伦理道德的范畴,被泛化为社会伦理、政治伦理。孝道不仅在道德领域居于核心地位,而且在政治、经济、法律领域同样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在弘扬民族传统美德,构建新的家庭伦理道德,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应该对先秦儒家孝道应有一个正确的把握,就是实现其合理“归位”,努力消除其在社会生活领域、政治领域中的“愚忠愚孝”思想,回归到家庭伦理道德规范的本来面貌继续发扬其作为家庭伦理孝道要求的尊老爱幼、尊师敬贤、慈孤悯弱等美德。

(三)“重建”——用时代精神赋予先秦儒家孝道以新内涵

在传统社会中,先秦儒家孝道是建立在父子经济、政治、人格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孝是子女对父母尊长单方面的义务,强调“顺亲为孝”。现代社会使得现代家庭父子间确立了人格平等关系,使孝道中“尊尊”、“顺从”这一层含义基本丧失了现实的根据。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先秦儒家孝道中的“亲亲”、“敬亲”、“尊老”这些内涵显得越来越重要,并成为中华“孝”文化历史积淀的主要传统。因而,结合时代精神的新思想、新观念,建立起新的社会主义的孝道观就成为历史的必然。当前,应该高度重视孝道教育,提禽人的思想素质,培养人们博爱的人性,使人回到良知,树立养老、尊老、爱老的观念。

不论社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只要人类还以家庭的形式繁衍生息,那么以父慈子孝、尊老爱幼的为核心的儒家孝道,就是维系家庭和睦不可少的道德内核。实现孝道伦理的归位,孝道内涵的与时俱进,行孝形式的变化,并不意味着现代社会孝道的萎缩。相反,我们相信,以时代精神为主导,经过创造性的转换,孝道会焕发新的活力,获得更广阔的自我延伸和自我发展的空间,为调整好家庭关系,确保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和促进人类文明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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