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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孝道在传统社会中的伦理价值简析

2013-01-07

孝道在儒家伦理道德中,被看作是人之善性的根源,孝既是一种自然亲情,又被当作主要的文化指令与人子义务加以教化,这样就从内外两个方面都确保了首先是可以协调父子关系中的冲突,把这种伦理精神扩大到家族的其他成员身上,必能而且是在实际上发挥起和睦家庭的做用。孝道作为家庭伦理规范,有维持家庭稳定的功能与作用。人们用孝道来调节家庭关系,使敬老、尊老、养老的伦理观念扎根于家庭,风行于社会,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孟子强调用“孝悌”来教化百姓;使百姓懂得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伦理道德。孟子反复论证和强调“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各个地方行政组织,建立乡学,要反复不断地用“孝悌”的道理来教育子弟。孟子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粱惠王上》)孟子认为,“孝悌”的伦理观念深入人心,就能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这样,头发斑白的老人就不至于在道路上背负重物,老年人有丝绸穿,有肉吃,使老年人的生活有所保障。儒家孝道的这些规定,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道德。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这是中华民族所具有的一种很重要的德行,也是具有中国文化特征的内容。从古到今,中华民族对鳏寡孤独的老人都有特别的关心,在生活中给予特别的照顾。这种美德世代相传,广泛作用于社会生活,积极影响着我们民族特有感情融洽的家庭伦理关系以及扶老携幼、相互关心爱护的社会道德风貌。这种美德受到世界各民族的肯定与赞扬,是我们应该批判地继承的珍贵的道德遗产。

(三)先秦孝道对推动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儒家孝道最初始于家庭,是子女对父母的敬奉行为。到春秋战国后期,通过后来先秦儒家对其进行继承和发展,即对孝道进行了“内推”与“外衍”,从而扩大为兄弟姐妹、伯叔姑舅最后推及为广义的尊老爱幼的社会性道德,并在此基础上上升为忠君爱国的政治性伦理,从而构成了孝道的三个层次,即家庭性伦理、社会性伦理、政治性伦理。可见,孝道的外推与内衍在传统中国社会确实形成了一张伦理之网,使人们在处理各种家庭的、亲属的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有了比较确定的价值标准。正因为孝道有如此大的弹性和扩张力,它成为中国传统主流伦理学的核心范畴和人们伦理实践的首要准则就不足为怪了。孝作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意识的核心范畴,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它虽然没有直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它还是以其推动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的主要功能问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因为稳定与发展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生产才能得以进行和发展。特别是在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社会中,由于家庭宗族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因而,和睦团结、共同协作的家庭关系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家和万事兴”,家族和睦不仅是农业生产的需要,也是社会稳定的必要基础。正是由于孝的这一伦理道德规范的存在,从而确保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历史总的趋势是追求统一、追求稳定,进而又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总之,儒家之孝虽然本是基于人类内心真情而对祖宗、父母的敬养、顺从、报恩的情感的义务,但由于中国传统社会所特有的历史发展道路,使这一来自血缘的真情与政治相结合,导致家国一体、家天下、家长制的社会结构,从而使孝这一家庭伦理道德规范服务于社会,成为传统社会稳定的伦理基础。

三、对先秦儒家孝道的当代反思

先秦儒家孝道在中国传统社会对于协调父子、君臣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生产力,培养个人对家庭、社会、国家的责任心和义务感,有着某种程度的进步作用。但是,先秦儒家孝道作为历史的产物,不可避免地要打上时代的烙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和社会的巨大进步,其内容、形式、功能也必然随之改变。

先秦儒家孝道总的来说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但不可否认,先秦儒家孝道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其中也不乏有与时代精神相违背的消极、落后甚至是丑恶之处:如《孝经》的作者认为“守其宗庙”、“守其祭祀”使祖先不断后人香火,乃是最大的行孝;不准晚辈在尊长面前表现自己的愤怒;父母鞭打子女,打得皮开肉绽也不能有怨言。这些都是统治阶级为维护宗长制的权威而规定出来的违背人性,极不合理的消极内容,是极不可取的,应给予批判。更有甚者,则是把“孝”绝对化,强调“顺亲为孝”,要求晚辈必须无条件“顺从”长辈,甚至以不惜牺牲晚辈的爱隋、理想和生命为代价,这显然是不足取的;对父母长辈的过错,子女不仅不能指出,而且要“驰其过”,即使父母长辈犯了杀人等危害社会的罪行,子女也不得告发,否则,当以“不孝”罪处死,这就掩盖了尖锐的社会矛盾与社会的黑暗面。这些阻碍与限制思想解放、社会进步与发展的东西,都是我们应该彻底抛弃的历史糟粕。

从经济基础上说,儒家孝道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如今是信息社会,我国已经进人知识经济时代。从社会基础上说,家族制度已成为历史,社会主义取代了封建主义,民主、法制取代了专制;从具体内容上说,先秦儒家孝道中蕴涵着许多与现代精神背道而驰的东西,如对个人独立人格的剥夺、践踏、否定,对进取心和创造精神的扼杀,权威主义,政治上的裙带关系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只有以新的时代精神为主导,经过创造性的转换,儒家孝道才能焕发生机,为今所用。

(一)“扬弃”——批判地继承先秦儒家孝道的合理内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