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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墨子伦理思想的“民本”精神

201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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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墨子的伦理思想中蕴涵着丰富而独特的人文情怀和“民本”精神。墨子反对儒家以等差之爱治政救世,他从“农与工肆”的利益出发,以“兼爱”为核心,传达了一种爱无差等,为万民兴利的以民为本的伦理精神。墨子伦理思想的“民本”精神从三方面可以体现:一是“兼爱”思想:“爱利万民,爱利百姓”;二是“尚贤”思想:“官无常贵,民无终贱”;三是“天志”思想:“兴天下之利,而除天下之害”。“民本”精神虽然在墨子时代未能如墨子所愿发挥出其预想的作用,但其真知灼见仍值得我们去挖掘和发扬。

论文关键词:墨子;伦理思想;兼爱;尚贤;天志;民本

在先秦诸子中,墨家学派创始人墨子,是继孔子之后的又一位享有圣名的思想家。他所创立的墨家学派是当时惟一能与儒家思想分庭抗礼的学派,儒墨因而并为“世之显学”(《韩非子·显学》篇),都致力于经世致民。作为“农与工肆之人”(《墨子·尚贤上》)的代表,墨子从劳动者的角度和深切体会出发,独树一帜,提出了迥异于儒家思想的“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墨子·非乐上》)的劳动命题,苦行实践“必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的道德理想,一生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子·天志中》)为使命,其伦理思想蕴涵着独特的人文情怀和“民本精神”,其人生境界甚至让对墨子有颇多不满的孟子也惊叹“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尽心上》)。

在墨子伦理思想的渊源上,《淮南子·要略训》一篇有言:“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孑L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笔者以为,此问题上墨子表现出的革命性和批判性是其同时代的许多道德家不能比拟的,虽然他的伦理思想在一定意义上带有乌托邦式的理想痕迹,秦汉独尊儒术后更几成绝学,乃至于在今日对墨家思想的研究依然相形见绌,但墨子的诸多真知灼见仍值得我们去挖掘和发扬,墨子以“兼爱”为核心的民本道德精神较之孔盂的贵族道德更给人以深思和启迪。本文拟从“兼爱”、“尚贤”和“天志”方面人手,进而结合墨子对社会制度思想的简要考察,对墨子伦理思想的“民本”精神作一论述。

一、“兼爱”思想:“爱利万民,爱利百姓”

作为我国先秦时期诸子百家的两大显学,儒墨两家学派都从爱出发,提出了关于“爱人”的伦理思想学说和主张,其创始人孔子和墨子都以“爱人”为社会伦理核心和人际关系的最高道德原则。但由于他们各自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和个人境遇的不同,“爱人”在孔墨的学术思想里又有着不尽相同的内涵和外延。《吕氏春秋·不二篇》将其归结为“孔丘贵仁,墨翟贵兼”。这种“仁”与“兼”的区别正体现了儒、墨两家在此问题上的分野。

孔子的“仁爱”以孝悌、仁德为本,崇尚“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的圣人品格。这种“仁爱”大体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基于宗法血亲之上的差等之爱。对自古以来的宗法关系和血亲关系极为推崇,将父子兄弟的血缘关系及由此拓展出的君臣之义视为神圣不可亵渎,辅以纲常等级的规范,其“爱人”之“仁”因而也被赋予了一种现实的规定,即“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中庸》),“亲亲之爱”最为厚重,“仁爱”也由此有了远近、亲疏、厚薄之分。二是“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的平等之爱。主张爱及众人,重仁德之道。虽然这种泛爱将爱的范围扩大惠及到群体,一定程度上带有平等性,但这样的爱却是基于用儒家“道之以德,齐之以理”(《孟子·腾王公上》)的道德原则去认定人们不平等关系的基础上的,实质上更巩固了贵贱有等的社会制度,从而使等级制度更加合理化。见于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这种“亲亲有术,尊贵有等”(《墨子·非儒下》)的差等之爱,墨子提出“兼相爱”,主张“兼以易别”(《墨子·兼爱下》),从根本上打破了儒家等级和亲疏的界限,淡化尊卑贵贱之别,倡导“爱利万民,爱利百姓”(《墨子·兼爱中》)的“爱人”之德。爱的对象也扩展到个体之外的人类整体,表现为“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子·兼爱中》)显现了爱人如己的无差等的思想。正如张岱年先生所言:“墨子的兼,与孔子的仁,大体相近,然亦颇不同。仁是由己推人,由近及远,以自己为起点,而渐渐扩大;由近远之程度,而有厚薄。兼则是不分人我,不分远近,对一切人,一律同等爱之助之。所以仁是有差等的,兼是无差等的。”可以说,相对于孔子有差等的含有血缘情感的“仁爱”思想,墨子的“兼爱”代表了下层劳动人民的理想愿望和追求人格平等的朴素伦理道德观,具有质朴的人民性的品格,这实际上是对孔子“泛爱众”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和发挥。

墨子“兼爱”思想中“爱利万民,爱利百姓”的“爱民”观点的提出与其生活的时代环境密切相关。春秋战国时期正值新旧制度更替,社会呈现礼崩乐坏,诸侯称霸,人我争夺的混乱局面,在墨子看来,造成这种混乱的根本原因正是“别”,即不相爱,就是“臣子不孝君父”、“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就是“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墨子·兼爱上》),就是天下混伐横滥,诸侯攻讨他国以利己国。“别”的结果必将导致“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强须执弱,富必辱贫,贵必敖贱,诈必欺愚”(《墨子·兼爱中》)。由此出发,墨子极力倡扬“兼爱”的伦理观,主张“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墨子·兼爱上》)。一方面,在人际伦理中墨子倡导人际之间无差等的伦理精神,要“为彼犹为己也”(《墨子·兼爱上》),要不分亲疏、贵贱、贫富、强弱地相互关爱,做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若此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墨子·尚贤下》)。墨子由这样的人际伦理推及国家社稷,认为如能“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

(《墨子·兼爱上》),社会才会和谐共融。另一方面,在社会政治生活领域,墨子用“兼”宣扬对天下万民有利的圣王之道:“故兼者,圣王之道也,王公大人之所以安也,万民衣食之所以足也。故君子莫若审兼而务行之。为人君必惠,为人臣必忠,为人父必慈,为人子必孝,为人兄必友,为人弟必悌。故君子莫若欲为惠君、忠臣、慈父、孝子、友兄、悌弟,当若兼之不可不行也。此圣王之道,万民之利也。”(《墨子·兼爱下》)按照墨子的说法,保证万民衣食无忧,民德清贤就是“圣王之道”。这样,“兼爱”给孝慈观念注入了平等的思想,“克服了儒家孝慈观念的片面性,更有利于人际和谐、社会稳定、家庭和睦。”嘲成了国治民安、天下太平的济世良方。反之,依墨子的逻辑,如果不充分重视民众的利益和意愿,失民惠、损民意,则会招致失天利、乱天下的结果。墨子为此专门提出了“无言而不仇,无德而不报。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墨子·兼爱下》)的爱的因果信条:“子墨子言日:‘乃若夫少食、恶衣、杀身而为名,此天下百姓之所皆难也。若苟君说之,则众能为之。况兼相爱、交相利,与此异矣。夫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恶人者,人从而恶之;害人者,人亦从而害之” (《墨子·兼爱中》),“即此言爱人者必见爱也,而恶人者必见恶也。”(《墨子·兼爱下》)这些观点阐释了社会美德中施善与积善的关系,体现了社会个体间平等互爱、互报的价值原则。这种互等的爱人观念以个体生命和身份的平等性为条件,指出平等是“兼爱”、互爱的前提,有平等才有互爱、“兼爱”。这种爱人为先的治世思想实质上体现了墨子对劳动人民利益的充分尊重,对民众生活的切身感受,对民情的切实反映和对民利民惠平等权利的强调,具有鲜明的平民性质。

墨子正是用“兼以易别”的“兼爱”理论,在反对乱世****的同时,立足国计民生,传达民情民意,“墨子的道德理想中还包含有劳动者的道德因素以及表现了对奴隶主阶级观念的争”,为百姓争取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和平等民主的人格权利,显露出了其鲜明的为民请命,替民申愿的救世精神和忧民意识,闪烁着民主平等的文化光芒。尽管墨子的“兼爱”理论很大程度上只是将广大人民群众的正义呼声基于善良愿望的道德基础之上,与阶级社会的现实存在诸多的矛盾,但在精神价值和道德观上,墨子“兼爱”理论中蕴涵的平等互爱的文化精神无疑凸现出了一种极为崇高的道德境界和情操,构成了墨子伦理学说中“民本”精神的核心部分。

二、“尚贤”思想:“官无常贵,民无终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