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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生态思想的文化功能与现代价值

2012-10-18

【编者按】中华民族的哲学。它致力于研究世界的本原和古今历史演变的规律,形成了自己独具民族特色的自然观、历史观、伦理观、认识论和方法论。威廉希尔app 论文网为您提供中国哲学论文范文参考,以及论文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论文写作中的难题。

论文摘要:少数民族传统生态伦理思想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它不仅在人类历史上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也是世界珍贵的文化资源。这种人与自然应和谐相处的朴素的生态伦理观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仍然发挥着作用,并由此彰显着它的文化功能与现代价值。

论文关键词:少数民族  生态伦理  文化功能  人与自然

自然生态环境是各民族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它影响和制约着各民族生产、生活方式的选择。

少数民族生态伦理思想将生态系统视为一个整体,创造出适合当地生态环境的独特的生存方式,构建出内容丰富的生态文化。这些包含着丰富生态伦理智慧的思想,对于保护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物种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起到了重要作用。“文化本质上是种工具装置,通过它,人可以把自身置于一个较好的处境中去应付周围环境以及在各种需要的满足中所面临的各种具体而特殊的问题。”少数民族生态伦理思想是在整个人类文化发展变化进程的实践中体现出来的,发挥了其特有的社会作用,并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承载了多方面的功能。

一、对民族心理的整合凝聚功能

一个民族的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造就特殊的生态文化,人类的历史就是人类与自然环境协调相处的历史。“万物有灵”是这时一个非常重要的哲学概念,蕴含其中的朴素的自然观,为少数民族生态伦理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哲学基础。生态伦理文化是少数民族先民与大自然“互动”的升华,当人们由于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对很多自然现象无法解释时,他们就会通过神话和史诗等形式对宇宙的生成、万物的起源、演化和人类的起源进行极为生动的猜测和描述,认为可以通过求助或控制超自然力量实现人们的愿望,以此表达人类对自然养育之恩的感激。

北方民族先民对太阳的崇拜在丧葬习俗中也表现得非常明显。鄂温克人非常爱惜和重视驯鹿;满族视鹰为神,捕鹰时不说“捕”要说“请”或“拉”,捕鹰之前要拜祭鹰神,鹰神同时还是满族的生育神、氏族守护神、萨满巫祖神;鄂伦春族也对熊、虎、狼等曾是崇拜的图腾或保护神的名字充满敬意,不许直呼其名,在狩猎前通过绘画或泥塑等形式进行祈求收获的仪式;柯尔克孜族在居室饰物上绣有刀剑的图案。这些信仰和仪式形成了敬畏、崇拜、关怀、感恩等各种心理,对团结部族成员、增强安全感,维护民族心理的整合凝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对人际行为的协调和规范功能

“适度”、“知足”的伦理思想是少数民族生态伦理思想中的重要一环。“凡事不可超越界限,超过了限度会适得其反。凡事均有相应的尺度,只有适度,百事才会圆满。”少数民族生态伦理思想通过对人际行为的协调和规范,号召人们各安本分、各尽其责、容忍、谦让,强调人对社会的责任;要求人积极投入社会生活,为自己、也为别人造福;倡导人们从宿命论和超自然力量中去寻找人间灾难的根源,用自己的善恶观、道德观和戒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有效地减少了部族间的摩擦,使已有的冲突得到缓和;要求只要每一个成员都做部族认为正确的事,他就会赢得一切神灵和部族成员的赞赏,反之,就会受到神灵的报应、惩罚和部族成员的谴责;主张部族对神灵承担特定的道德义务。赫哲人族对乌苏里江、黑龙江、松花江,蒙古族对鄂嫩河、克鲁伦河、嫩江、辽河,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对伊敏河、诺敏河、海拉尔河和多布库尔河等都十分崇拜。他们视神山是神灵的化身,从不乱打神山上的动物,也不砍神山上的树木。维吾尔族很重视打猎的季节,尽力避免打到正在怀孕或哺乳的野生动物、不许虐待自己的牲畜、宰牲畜吃肉时不许宰杀未满周岁的牲畜。鄂温克族以鸟作为氏族的图腾物,每个部族都十分尊敬自己的图腾物,不打、不恐吓它,更不许外氏族的人伤害。他们认为污染大自然是极大的罪孽,会给自己和部族带来灾祸。

这种规范将宗教和道德融为一体,集精神和文化于一身,具体的行为标准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部族成员的日常行为。使人们自觉地将自己置于某种超自然力量的控制和保护下,只有克制、知足、行善、奉献才能获得幸福报偿。在人与人的相互交往中,促进了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发展。强调个人的道德责任和奉献精神,设计出符合部族文化利益的行为标准和价值体系,逐渐成为民族或区域文化传统的部分,具备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功能。

三、对信仰、禁忌的解释功能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少数民族生态伦理思想尽管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系统的理论体系,但是,它通过各民族长期传承的神话传说、宗教信仰、习惯法及日常生产、生活习俗流传下来,影响至今。

藏族、蒙古族和维吾尔族分别创造和流传下来了《格萨尔王传》、《江格尔传》和《十二木卡姆》等大量的传说故事。《魏书·高车传》记载:“匈奴单于生二女,姿容甚美,国人皆以为神。

(单于)筑高台,置二女其上,将以与天之(天不至)而狼来,女下为狼妻而生子,后遂滋繁成国。”在突厥的起源上也有“其先国于西海之上,为邻国所灭,男女无少长尽杀之。至一儿,不忍杀,刖足断臂,弃于大泽中。有一牝狼,每衔肉至其所,此儿因食之,得以不死。其后遂与狼交,狼有孕焉”的传说,反映了突厥的狼祖崇拜;蒙古族崇奉苍狼和白鹿,《蒙古源流》就记载了不许伤害苍狼、白鹿的故事,实际上这些图腾崇拜都源于生存的需要。突厥人崇拜狼是因为狼对游牧经济影响很大;通古斯人崇拜熊,熊是狩猎中遭遇的最凶猛的动物之一;蒙古人崇拜马,马在蒙古人的游牧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鹿则是鄂温克人得力的运输工具,他们的生活用品和打到的野兽完全依靠驯鹿驮运,鹿成为鄂温克人的“森林之舟”,这些流传至今的创世史诗和神话传说包含着少数民族朴素的生态自然观和生态道德观。这种对自然的敬畏、崇拜反映出人在面对自然关系时的伦理选择以禁忌、崇拜的形式表现了出来。

春天是许多动物产崽的季节,对于那些产崽的动物少数民族先民不仅不准打,还要加以保护。

东北鄂伦春族不准打正在孵卵或哺乳的雌『生禽兽,他们相信打了以后再也不会打到猎物;要求在特定时间,对特定区域的森林实行封山育林,禁止滥砍滥伐树木、随意捕杀动物,避免惊动动物、植物的神灵;认为对一只动物的善行等同于对人的善行,对一只动物的恶行等同于对人的恶行,违犯禁忌会给本人和部族带来灾难。因而禁止人们对野生动物乱捕滥杀。维吾尔族也很重视打猎的季节,无论是在信仰佛教、摩尼教或是伊斯兰教的环境下,维吾尔族都要求不能为满足自己的私利随意猎杀、捕捉飞禽走兽。保护、关爱动植物成为少数民族共同的传统美德和生活习惯。这种出于对自然的敬畏之情、把大自然看成是神格化和人格化的观念体系、反对对草原、森林、湖泊、河流的滥垦、滥伐和污染,是少数民族生态伦理道德和生活方式的出发点。“敬畏天物”、注重与自然环境的融合,在客观上减少了对自然的破坏,保持了生态资源的多样性。

四、对生活习俗的保存和传递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