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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的心理素质分析

2012-12-21

【编者按】:心理学论文是科技论文的一种是用来进行心理学科学研究和描述研究成果的论说性文章。

人大代表的心理素质分析

[论文关键词]人大代表 心理素质

[论文摘 要]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学术界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也不断深入。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日益关注人大代表自身素质的提高问题。试图从心理素质这一独特的角度出发,探索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所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同时也提出若干提升这些素质的建议,希望能通过本文的论述,给读者一点有益的启发。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学界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不断深入:除了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人大制度外,部分学者也开始注重从提高人大代表自身素质的角度着力进行研究。故此,论述人大代表素质的文章可谓汗牛充栋。综观这些文章,大体将人大代表的素质分成“德、智、能、体”四个方面。“德”是指人大代表的政治信仰、参政意识,具体包括拥护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参政意识和良好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观念;“智”是指履行代表职责的知识水平,主要包括法律知识、文化知识和一定的科学知识水平,这是形成履行代表职责能力的基础;“能”是指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尤其是指作为代表这个职业的能力,具体包括调查研究的能力,参政议政的能力,依法监督的能力,考核和评议的能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发动群众的能力;“体”是指履行代表职责的身体素质。以上四个方面基本涵盖了人大代表所应具备的素质,但是笔者认为,这种概括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这就是代表的心理素质。

一、人大代表心理素质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参照北京师范大学林崇德教授关于心理素质的定义,笔者认为,人大代表的心理素质可以认为是居于人大代表这一职务的人所应具有的心理要素或因素的质量。这些心理要素或因素应该包括:责任感、心理调适能力、换位思辨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应变能力、激发力、韧性、弹性、刚性程度等。这些素质对于人大代表顺利地履行代表职责和义务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助于增强代表的使命感和荣誉感,使其在行使代表权力的过程中更有自信。作为接受人民权力委托的人大代表,他们手中神圣的选票关乎民众利益与国家的前途命运,他们本应被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所激励。但是,“在我国,人大代表长期以来被作为是一种荣誉性职务,由领导和组织部门做出安排,……他们中有些人在他们的工作岗位和行业中是能手、专家,……但缺少代表的责任感,这就不能做一个好的人民代表。”为什么一个行业的专家和能手在处于人大代表这一职位上的时候却成为一个“橡皮图章”?除了缺乏必要的法律素质外,缺乏作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缺乏在兼职代表的现实情况下平衡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的调适能力,缺乏应对各种复杂政治气候的应变能力以及缺乏在代表工作中创新的激情等,都是致使某些人大代表缺乏使命感和荣誉感的重要因素。难怪乎蔡定剑先生感叹:“责任,有没有代表的责任,有没有对民众的责任,并且敢不敢表达民众的意志,是最重要的代表素质。”

(二)良好的心理素质,尤其是高指数的“逆商”,是决定人大代表能否坚定地履行代表职责的关键。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在短短四年的任期中,要圆满、出色地完成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没有超一般人的毅力是难以想象的。单以每年审议政府的预算为例,比如在2004年初广东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拿到了厚达540页的省级部门预算单位预算表,因为到2003年,广东的财政总收入达328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313亿元。“百姓需要人大逐年加大对预算审批的监督力度,人大代表代表纳税人看好政府的‘钱柜’”。此外,作为一名优秀的人大代表,还要敢于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中提出建议,不畏其他社会力量的非法干预,独立做出抉择,坚持真理。所有这些行为,离开了非凡的勇气和毅力,都只能是空中楼阁,昙花一现。

(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助于人大代表紧密团结,进而从整体上实现人大各项权力。一个组织作用的最终发挥,关键因素在人本身。中组部部长贺国强说:“我国要完成‘十一五’规划,关键在人,在于怎么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为此,除了要抓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工作之外,人大、政府、政协随后也会换届,对人才的考核和培养成为重点。”我们很难想象在我们的人大代表缺乏真诚、信任、公正和宽容等品质的情况下,人大内部能很好的沟通和协调,而不会变成马恩笔下的“清谈馆”。这就要求我们的代表要具有整体意识,个人的工作和活动要服从于、服务于整个人大的工作,通过每一个代表个体的活动来达到整个人大活动的目标。在不断充实自身责任感和荣誉感,不断打造坚忍不拔的勇气和毅力的同时,作为个体的人大代表也要有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整体的意识。

二、人大代表心理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析

目前全国各级人大代表的心理素质良莠不齐,由于没有进行过全面的心理测试,并没有具体的数据能够反映当前代表的心理素质状况。但从以下若干报道中可反映出部分代表的心理素质明显不符合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的要求:

1997年3月,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有这样几则关于人大代表个人活动的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某位33年一直坚守教学岗位的中学特级教师,在来京开会期间,不忘带上课本,抓紧备课;全国人大代表、某著名骨科专家,在代表驻地与某医院同位素室的医生研究关于骨骼代谢方面的课题;全国人大代表、创立了“活教材激励性模拟外语教学”的某外语教师,在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向全国教育系统的代表及时地推广这一外语教学法;全国人大代表、市劳模、江淮十大女杰之一的某位女厂长,因这几年每逢三八妇女节都在北京开会,不能和厂里姐妹团聚,但“心早已回到姐妹当中了”。一位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是大学教授,自言是做学问的,从来不关心政治,不知怎的当上了全国人大代表。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会前期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刚从国外讲学回来,还没考虑到人大的事情,什么议案也没准备。更有甚者,身为人大代表,作为却如暴徒一般:如沈阳铁西区人大代表赵慈光。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上述事件反映出某些代表在心理素质方面至少存在以下四个问题:责任感不强,换位思辨能力差,对代表工作缺乏激情,自我控制能力薄弱。那么,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先天”的因素:主要是指人大代表在当选代表之前,其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通过其自身特定的社会实践形成的生理、心理、自我意识等诸因素的个人自身系统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主要体现在代表自身的个性以及在个性基础上形成的兴趣、爱好和气质。加上独特的社会历史环境,这种独特性反映出每位代表个体不同的发展状况:好的个性,当然有利于代表当选后的成长进步和持续发展;相反,“若缺乏从事代表活动的良好个性,这本身就使自己处于一种 劣势,必然会有碍自身发展,影响其作为代表价值的实现”。

(二)“门槛”的因素:这里主要是指对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考察机制。众所周知,我国目前的人大代表选举程序缺乏竞选机制,尽管法律规定推荐候选人者应该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但实际情况是:在候选人与选民中间缺乏一个合法有效的能对候选人做出测评和向选民全面介绍候选人情况的中介机构,许多选民往往连候选人的基本情况都不清楚,所以选民在投票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这就很难保证其做出正确的选择。退一步说,即便是像党政系统一样建立了专门的考察部门,其也很可能只重视代表的品德、能力、知识、年龄等方面,而忽视心理素质这个重要的因素:因为那些不健康心理的表现诸如自我封闭严重、虚荣心强、自私心理严重甚至明显的恐惧症、歇斯底里症等在干部的考察材料中往往难以找到。

(三)“后天”的因素:主要是指人大代表在当选以后,其要受到人大组织内部因素和社会外部环境因素的持续综合作用。部分代表也许具备充当人大代表的“先天”因素,并且也在选举程序中顺利当选,但其“逆商”不高。在当选后的代表活动中,由于受到目前不完善的人大制度的制约以及特定社会环境因素对代表正确行使权力的限制,持续的活动目标不能达成的情况将很可能造成他们“习得的无能为力”。如果不在人大代表的培训过程中进行相关的“逆商”提高训练,则很难避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三、如何提高人大代表的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