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心理学论文是科技论文的一种是用来进行心理学科学研究和描述研究成果的论说性文章。
【论文摘要】随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校开设了心理辅导课。在心理辅导课堂中教师是不是应该保持“价值中立”、教师能不能对学生进行“价值判断”,这两个话题一直以来是从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教师和专家学者争议的焦点。笔者认为,“价值中立”是心理辅导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但是由于心理辅导课和心理咨询存在着种种不同,因此不能也不应该在心理辅导课中完全地贯彻“价值中立”的原则。
【论文关键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来访者中心疗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课;价值中立
随着观念的转变、认识的深入,许多中小学开始重视并着手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课由于面向的是全体学生,并且以预防和发展为目标,因此这一途径受到大家的欢迎和推崇。但是,心理辅导课的内容、形式、原则等也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话题。尤其是对心理辅导课“价值中立”原则的争议由来已久,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认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价值中立的原则,因为它是区别于德育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而一些非专业的教师认为教育本身就是一个价值干预的过程,心理辅导课不能游离于整个教育之外,心理辅导课也应该对学生进行价值干预。到底心理辅导课应该不应该遵守价值中立的原则,又应该怎样遵守这个原则,本文就心理辅导课“价值中立”原则试着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价值中立”原则的来源及意义
“价值中立”的原则来源于来访者中心疗法。来访者中心疗法是由罗杰斯于20世纪40年代首创的一种心理治疗与咨询方法,他的主要观点是任何人都有着积极的、奋发向上的、自我肯定的、无限成长的潜力。他认为只要给来访者提供适当的心理环境和气氛,给来访者无条件积极关注,他们自己就能自我理解,改变对自己和他人的看法,产生自我导向的行为,并最终成为功能完善的人。他强调来访者与咨询者之间的人际关系,因此,来访者中心疗法的创建被人们认为是一次心理疗法的革命——从技术性的治疗转到注重人际关系。
在咨询实践中,罗杰斯强调对来访者的非指导性,要求咨询者对来访者提出的疑问坚持中立,不给予直接回答,也不给予任何规劝,而是让来访者自主决策。他主张将最基本的责任放在来访者身上,而咨询者处于被动境地,只作为跟随者。这就是“价值中立”的含义,即在心理咨询过程中,不判断、不指导、不主动。
笔者认为,之所以来访者中心疗法坚持在心理咨询过程中保持价值中立,是因为价值中立有以下意义:
1.坚持价值中立原则,是建立良好咨访关系的一个重要条件
在心理咨询过程中,非常注重咨询师和来访者之间良好关系的建立,因为良好关系是来访者变化和成长的原动力,是最重要的干预因素,也是咨询能够延续下去的一个重要条件。假如咨询师和来访者在价值观上产生冲突的话,来访者就会认为咨询师无法接纳他,因此不可能完全袒露心扉,甚至会放弃咨询。
2.坚持价值中立原则,消除来访者的依赖心理
由于心理咨询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人们对它的看法还存在种种误区。来访者往往把咨询者视为一个权威的形象,希望咨询者能够指点迷津,希望咨询者能够拯救自己。如果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过多地进行价值干预的话,就容易强化他们的这种认识。他们就会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咨询者身上,对咨询师过分依赖,从而忽略自身的潜力,影响咨询效果。
3.坚持价值中立原则,提高来访者的自信能力,增强心理咨询的实效
心理咨询的目的是达到助人自助,“助人”是途径,“自助”是结果,即通过咨询师的帮助,能够使来访者达到自助的目的。假如说咨询师做不到价值中立的话,过多地进行判断或者指导,会使来访者有一种我不如人的感觉,影响他们的自信心,从而影响咨询效果。不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来访者,而是启发来访者去主动思考,找寻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样咨询的效果无疑是非常好的。
因此,在心理咨询过程中遵循价值中立原则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也不是绝对的。华中师范大学江光荣教授在他的《心理咨询中的价值干预》一文中叙述得非常透彻。
二、心理辅导课不能完全遵循价值中立的原则
即使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应该无条件地遵循价值中立原则(当然这种假设并不成立),也因心理辅导课和心理咨询存在着区别,而使心理辅导课中不能也不应该完全地价值中立。
1.心理咨询是面对个体,而心理辅导课面对的是群体
在心理咨询过程中,无论来访者的观念多么消极,多么悲观,他不会影响其他人。但是,心理辅导课就不同了,教师面对的是一个群体,如果一个学生说出的观点或者观念比较消极或者悲观的话,而教师又不作任何价值干预,会使其他学生认为教师默认了他的价值观,从而会对他们造成不好的影响。因为毕竟中小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还未完全形成,他们容易受到其他价值观的影响。
2.心理咨询以矫治为目标,而心理辅导课的目标是预防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