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心理学论文是科技论文的一种是用来进行心理学科学研究和描述研究成果的论说性文章。
〔论文摘要〕学校心理辅导行政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文章回顾了美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心理辅导行政建设的历史与现状,吸收他们经验,并提出我国大陆地区的心理辅导行政建设可行性建议: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构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组织三级工作网络、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行政的权责体系的建设、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行政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等。
〔论文关键词〕学校心理辅导;心理辅导行政;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心理辅导也称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是20世纪教育改革中出现的新观念,它作为现代学校的一个标志,逐渐受到心理教育研究者和工作者的关注。近十多年以来,在心理辅导工作者的不断努力下,我国中小学心理辅导已初具规模。然而,目前从整体上看,我国大陆地区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还是缺乏规范性和系统性,缺乏明确统一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换言之,从区域教育或整体管理角度看,学校在如何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上依然存在着随意性、盲目性,缺乏规范性、统一性、科学性、实效性。另外,尽管各级各类学校均已开始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
从管理的角度,对该问题进行分析,我们发现我国大陆当前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缺乏心理辅导行政,导致了学校没有独立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其负责人没有明确的责权和地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往往孤军奋战,没有吸引广大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积极参与。
学校心理辅导行政是指根据学校心理辅导的目标,建立学校心理辅导组织,选择合适的心理辅导教师,拟订切实可行的心理辅导计划,运用领导、沟通、协调等现代行为科学的原理、原则和方法,切实有效地执行,并评估其成效,以实现心理辅导的工作目标。美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们在学校心理辅导行政上也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和探究。因此,本文回顾和分析了国内外关于学校心理辅导行政的现状,总结和吸纳国内外心理辅导行政经验,并对我们当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出新的展望。从而为我国大陆地区开展学校心理辅导行政的实践建设奠定基础。
一、国内外学校心理辅导行政的历史与现状
(一)国外学校心理辅导行政建设的历史与现状
吴增强指出:“在美国学校心理辅导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参与作用不可忽视,美国的一些州通过立法来支持学校心理辅导。”1946年通过的《乔治—巴登法案》(The George Barden Act)促使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一个心理咨询人员的培养计划。1957年,美国联邦政府推出《国防教育法》(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规定学校要推行辅导及评估计划,识别天才及迟缓的学生并因材施教,而大学也不断增设辅导训练课程,并给辅导工作提供专门的经费,这一法案极大地刺激了学校心理辅导工作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美国心理学会(APA)下属的学校心理学分会(DPS)和国家学校心理学学会(NASP)制定了从事学校心理辅导的人员必须达到专业标准。
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一些心理健康研究者提出在学校建立学校心理健康中心(school-based mental health center),由学校自己实施心理辅导。1970年,德克萨斯州的达拉斯率先在学校设立学校心理健康中心,为全校学生、员工及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1976年,弗吉尼亚州第一个通过立法,实行心理咨询执照制度,美国的学校心理辅导逐步走上专业化道路。
基于学校心理健康计划的成功,1980年美国社会掀起了一股“学校心理健康运动”的热潮,越来越多的学校心理健康中心为学生提供综合的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服务,给学生创造一个完整、协调、健康的学习环境。
20世纪90年代开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各种社区服务机构和社会专业机构加强了合作,获得了更多的资源和专业支持,加快了学校心理辅导的发展。1990年,全美32个州的中小学只有178个学校心理健康中心,1993年约500个。1995年,美国联邦政府出资在加州和马里兰州成立了校本心理健康援助中心,并且提供资金帮助、教师培训、技术指导,有效地促进了校本心理辅导的发展。在政府的支持下,校本心理健康中心快速发展,1998年已经超过了1150个,到2000年,全美45个州有1400个学校心理健康中心。目前校本心理健康教育仍在不断地发展,追求整合的学校心理辅导将仍是美国中小学今后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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