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浅谈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分析及预防

2012-11-01

【编者按】:心理学论文是科技论文的一种是用来进行心理学科学研究和描述研究成果的论说性文章。威廉希尔app 论文网为您提供心理学论文范文参考,以及论文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论文写作中的难题。

为了探究新形势下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的新途径、新方法,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我校于2003年承担了广西教育学会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分析及预防的研究”工作,该课题于2005年8月通过了广西教育学会的鉴定验收。研究中,我们有以下体会:

一、关于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几种心理表现

1.自卑心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当部分农村家庭的生活得到了改善,但仍有一部分的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上,有的子女起码的读书费用都筹集不到。这些贫困家庭的孩子看到少数富家子弟衣食无忧,穿名牌,玩手机,花钱大方,就产生一种强烈的不平衡心理。他们对家庭和社会有所抱怨,生活在一个自我封闭的状态中,交际范围狭窄,不善于沟通,不能接受其他同学或不能被其他同学接受。由于时常为经济拮据所困扰,造成精神上的压抑,出现抑郁心理,内心极为脆弱;有的学生由于学习基础不好,对学习失去信心,产生“破罐子破摔”的自卑心理。加上社会上存在的“恃强凌弱”、“人性淡漠”现象,这种自卑心理就极易发展为犯罪心理。

2.逆反心理。从心理学角度上讲,青少年正处于逆反心理强烈的时期。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中的贫困家庭、离异家庭、单亲家庭、留守家庭的青少年逆反心理尤为突出。这些孩子或在思想和学习上缺乏家庭的教育和引导,或在生活上缺乏家庭温暖,在学校又因成绩差而倍受歧视,使其逐渐产生挫折感。他们对老师的教育表现为不满意,不服气,不服从;他们不学法,不畏法,软硬不吃甚至公然对抗;人们厌恶的事,他们却赞美,人们赞美的事,他们却反对。在不良伙伴的影响下,容易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3.攀比心理。近年来,农村中的一些青少年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想方设法与同龄人比穿戴、讲吃喝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2003年,我校一名15岁的农村学生,就因实施抢劫被判刑。此前,这名学生曾多次盗窃钱物而被治安处罚和学校处分过,据查,该学生所盗钱物均用于结交异性、吃喝、上网等方面,往往瞬间挥霍一空。

4.报复心理。在农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家长法制观念淡薄,经常有意无意地向子女灌输利己主义思想,甚至纵容其错误行为。其结果造成孩子霸气十足,遇事唯我独尊,吃不得半点亏。2000年3月,我校初三学生陈某在赶圩时丢失50元钱,怀疑是一工厂职工偷窃,怀恨在心,纠集5个同学分别手持砂枪、砍刀等,在该职工上班路上进行伏击,将其砍成重伤。

5.好奇心理。由于农村居住较为分散,交通不便,进入初中后,他们面对与小学完全不同的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充满了好奇。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对良莠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随着生理的不断发育,一些青少年对性有一种好奇心、神秘感和尝试欲,于是偷看黄色小说、色情报刊、淫秽录像,访问黄色网站,甚至想模仿尝试其中的黄色情节,寻求刺激。2004年,我校一农村学生王某因多次偷看女生洗澡被抓获,经调查该生的家长经常在家播放色情光碟,结果导致该生对性产生好奇心理。这种扭曲心理不断强化,一旦条件适宜,少数青少年就会失去控制能力,实施攻击性的性发泄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6.从众心理。“一人胆小,两人胆大,三人什么也不怕。”这种从众心理在农村行为不良的青少年当中带有普遍性。笔者调查发现,我校近年来因打架、偷盗、赌博、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而被纪律处分和治安处罚的学生当中,作案时少则三、五人,多则十几、二十多人。这些人当中,少数人因对法律的无知而违法,多数人则是因为存在着错误的法律观念,认为“法不责众”,只要一人提议,不分善恶,共同响应,使其违法行为更加有恃无恐。

二、关于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预防

1.学校要引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构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家庭是孩子的避风港,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对学生品德的形成有着与社会、学校同等重要的作用,它更有社会和学校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目前,家庭教育的失误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之一。在农村,越来越多的家长为生活所迫外出打工,无睱照顾孩子,与孩子缺乏必要的情感交流。一旦孩子出现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不知所措,不是责怪学校和社会,就是对子女大发雷霆,打骂训斥子女。在农村,多数家长文化素质偏低,不懂教育学心理学,不懂得自身榜样的重要性,要求子女是一套,自己做是另一套,如:要求孩子读书做功课,而自己却聚赌到深夜;不让孩子抽烟喝酒,而自己常常喝得烂醉如泥等等。长此以往,只会使孩子心理扭曲,产生抵触情绪,怨恨父母,用父母不允许做的事来“回报”父母。因此,我们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同时,一定要通过多种途经,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目前,办好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加强与家长的经常性联系,是提高家长素质、指导家长搞好家庭教育的有效途径。

2.针对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的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青少年违法犯罪与道德认识、法制观念淡薄有着直接的关系。农村地区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宗族传统观念较重,现代法制观念淡薄。为此,学校要十分重视对家长和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知法守法的自觉性。这不仅是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项工作,也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项治本的举措。

3.学校要创造条件,努力培养青少年的高尚情感。青少年时期是情绪、情感处于急剧变化的时期,他们的情绪易于激动,容易急躁,重友谊,讲义气,好感情用事。有的学生因学习不好,处处被人冷落,个人特长更没有充分发挥的机会,便认为自己一无是处,产生了违法犯罪的心理。马斯洛需要层次论认为:“人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交往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农村学校的一些学生由于其条件的限制,自己的特长没有机会显示,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得不到满足,在同学面前没有价值感,而产生逃学、厌学念头,或通过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去表现自己,以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因此,学校要努力为学生创造展示才能的机会,为他们开拓展现才能的空间,满足他们自我实现的需要。第一,通过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培养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发展其道德感;第二,组织学科兴趣小组,如通过绘画、唱歌、跳舞、体育活动以及文学社、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培养青少年高雅的审美情趣。第三,鼓励青少年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地追求。为避免青少年因精神空虚、无聊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学校老师及家长应不断向青少年学生提出挑战,设立适当的目标,以增进他们的充实感、满足感和成就感。为此,要培养他们的乐观型人格,使他们用积极、乐观的态度看待世界;要培养他们的自立精神,建立成功者的心态,储备成功者的本事;要培养他们善于审时度势,明于观察环境和正确认知自己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对学习、就业和未来做出恰当的设计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