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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郭店楚简〈〈老子〉〉释读札记四则

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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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郭店楚简〈〈老子〉〉释读札记四则

为了真正了解郭店楚简〈〈老子〉〉的原始旨趣,我们在注释时需要认真探索,仔细思考,以免再度陷入历史上误解老子(指老聃)思想的怪圈。笔者现就释读楚简〈〈老子〉〉字词句时的几点体会求教与方家。

一、楚简〈〈老子〉〉甲第8——10枚竹简内容[1](P3)(与王弼本第15章相应)

长古之善为士者,必非溺(弱)玄达,深不可志。是以为之颂:夜乎奴(如)冬涉川。猷乎其奴(如)畏四邻。敢其奴(如)客。涣乎其奴(如)怿。屯(敦)乎其奴(如)朴。沌(原字从土)乎其奴(如)浊。竺(孰)能浊以朿者,将?清。竺(孰)能仄以往者,将余生。保此[彳人亍]者不谷(欲)趟吐。(转引自老聃:《楚简老子原文》,出处:老子文化网 发表日期:2003年6月13日 HTTP://WWW.LAOZI.NET,以下所引释文出处相同,不另注)

笔者认为,此处的“颂”(原楚简释文为“容”),应解释为“形容,描述”。有学者认为,此处“容”作“从容”解,“为之容”即“行为从容”,当为非。我认为此处断句应为“长古之善为士者,必非溺(弱)玄达,深不可志。是以为之颂:”。老子向来主张“贵柔”、“处弱” 、“韬光养晦,不可矜夸”,如果解为“行为从容”当与老子主张不协调,更何况后面是对“善为士者”高深莫测、行为谨慎的描述。

二、楚简〈〈老子〉〉甲第10——12枚竹简内容[1](PP3-4)(与王弼本第64章相应)

为之者败之,执之者远之。是以圣人亡为古亡败,亡执古亡失。临事之纪,谨(慎)终女(如)始,此亡败事矣。圣人谷(欲)不谷(欲),不贵难得之货;教不教,复众之所过。是古圣人能辅万勿(物)之自然而弗能为。

关于此处的“教不教”,大部分学者认为是“以不对老百姓进行训诲为教”的意思,但如果这样解释,则与后面“复众之所过。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而弥补众人的过失。因此,圣人辅助万物自然生化而不勉强作为)意思相反。其实老聃并不主张“愚民”政策,相反他主张“继智弃辩”[2](P190)、“教不教”、“学不学”。要“能辅万物之自然”和“复众之所过”还是需要一种手段,那就是“教不教”(前一个教是动词,后一个教与“不”一起构成名词)。如果“以不对老百姓进行训诲为教”,那麽怎能使众人有所醒悟而闻过自返呢?老子反对的是“强力而为”和“勉强执守”,却不是“完全的无为”,他的“无为”思想是有一个“度”的。故“教不教,复众之所过。”应释为“教导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使他们有所醒悟而闻过自返。”

同样,楚简〈〈老子〉〉丙第13枚竹简内容[1](P10)(与王弼本第64章相应)中的“学不学,复众之所过。是以能辅万勿(物)之自然,而弗敢为。”之“学不学”应解释为“学习那些没有学习过的知识”,而不是“以不学为学”。

我想这一点应该引起大家注意。并且此两处也是儒道关系需重新定位的一个有力证据。

三、楚简〈〈老子〉〉甲第21——23枚竹简内容[1](PP4-5)(与王弼本第25章相应)

又状虫成,先天地生,敚[糸禾],独立而不亥,可以为天下母。未智(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筮,筮曰远,远曰反。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国中又(有)四大安(焉),王居一安(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