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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读上博简《子羔》札记

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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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读上博简《子羔》札记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如期出版,整理者的功绩有目共睹。最近,简帛网上也发表了陈剑等先生的补释文章,对个别地方提出了商榷意见,颇能给人以启发。于此我们仅就《子羔》的两处简文谈一点自己不成熟的看法。为求方便,简文改用通行文字。

释“占卉”

《子羔》篇第一简:“以有虞氏之乐正囗(上宀下占),囗(上宀下卉)之子也。子羔曰何故以得为帝。……”

按:“囗(上宀下占)”径可释作“占”,“囗(上宀下卉)”可释作“卉”。增繁偏旁“宀”为楚系简帛文字习见,多数为无意增繁。如,“中”增繁作“囗(上宀下中)【包山简二·一五七】”,“保”增繁作“囗(上宀下保)【包二·二一二】”,“集”增繁作“囗(上宀下集)【天星观一号墓出土卜策】”,等等。故而我们认为“囗(上宀下占)囗(上宀下卉)”径可释作“占卉”。

“占卉”即“质夔”,也就是舜的父亲瞽叟。理由如下:

整理者将“占”与“卉”之间断开,以“占”为“卉”之子,对此,陈剑先生有论:

“子羔曰:何故以得为帝”承上文“有虞氏之乐正囗(上宀下占)囗(上宀下卉)之子”而来,“有虞氏之乐正囗(上宀下占)囗(上宀下卉)之子”应即“何故以得为帝”的主语,从下文孔子的回答来看,此人当当是“舜“。原注释断句为“以有虞氏之乐正囗(上宀下占),囗(上宀下卉)之子也”,理解为判断句,不确。[i]

陈说至确。

“占卉”即“质夔”,整理者曾给予简单地解释,但一者语焉不详,另者又模棱两可,未予明断。今试作申述。

占,古音为章母侵部;质,古音为章母质部,二者双声,可通。卉,古音为晓母微部;夔,古音为群母微部,二者声近叠韵,可通。所以“占卉”通为“质夔”是没问题的。“质”为尧的乐正,见于《吕氏春秋·古乐》:

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又以麋革各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磐之音,以致舞百兽。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以祭上帝。舜立,命廷乃拌瞽叟之所为瑟,益之八弦,以为二十三弦之瑟。帝舜乃命质修九招、六列、六英,以明帝德。

《路史·后纪十·疏仡纪·陶唐》所载大致相同:

(帝尧陶唐氏)命毋句氏作离声,制七弦,徽大唐之歌而民事得,命质放(仿效)山川溪谷之音,以歌八风,作《大章》之乐。

以《吕氏春秋·古乐》所记各帝掌管音乐的乐官的体例,知帝尧的乐正为“质”,帝舜的乐正为“廷”,则奉舜命修《九招》、《六列》、《六英》的当为“廷”,《吕氏春秋》作“质”盖笔误。然据《尚书·益稷》,知帝舜的乐正为“夔”:

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再位,群后德让。下管鼗鼔,合止柷敔,笙镛以间。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庶尹允谐。

何谓“夔”?据《山海经·大荒东经》记载:

东海中有流波山,入海七千里。其上有兽,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黄帝得之,以其皮为鼓,橛以雷兽之骨,声闻五百里,以威天下。

据此可知,夔本为神灵之名,遂为鼉鼓精灵、龙影一足之类的图腾形象,渐变为音乐之神,最后成为乐正的通名,所以廷可称为夔。如此,则质也可称为夔,廷可以叫廷夔,质可以叫质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