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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穷达以时》“天人之分”

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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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穷达以时》“天人之分”

《穷达以时》简长26·4厘米,两端修成梯形。竹简现存15支,有两支已残损。根据墓葬年代,竹简的书写应在荀子之前。从其内容看,可能与孔子“陈蔡之困”有关,[1]类似记载又见《论语》、《庄子》、《荀子》等文献中。李学勤先生曾排列了其先后顺序:《穷达以时》→《庄子·让王》→《荀子·宥坐》→《吕氏春秋·慎人》→《韩诗外传》卷七→《说苑·杂言》→《风俗通义·穷通》→《孔子家语·在厄》。[2]《穷达以时》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明确提出了天人之分。

有天有人,天人有分。察天人之分,而知所行矣。有其人,无其世,虽贤弗行矣。苟有其世,何难之有哉?(第1—第2简)

人为什么有的穷困潦倒,有的显达富贵?面对穷达,又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千百年来一直为无数哲人所关注和思考。当年孔子“厄于陈蔡之间”,就与弟子对此展开过讨论,其内容也被不断铺陈、发挥,形成互有联系又有差别的不同版本。在竹简看来,关系世间穷达的,不仅有人而且有天,天人各有其分。《礼记·礼运》郑玄注:“分犹职也。”故天人之分是说天人各有其职分、作用、范围,二者互不相同。而明白了哪些属于人,哪些属于天,便知道那些该为,那些不该为,知道如何行为了。竹简《语丛一》:“知天所为,知人所为,然后知道,知道然后知命。”(第29—第30简)这里的“天所为”、“人所为”就是其职分和作用,也就是天人之分。

竹简虽然对天人作了区分,但在人世的显达上,似乎更看重天的作用,认为没有天的相助,即使贤能也寸步难行;而一旦得到天的垂青,名显于世便唾手可得。作为佐证,竹简举出传说和历史上圣贤穷达的事例,如舜曾耕于厉山,遇尧而为天子;邵繇(注:当为傅说之误)曾为苦役,遇武丁而得以辅佐天子;同样,虞丘起初隐名不显,[3]后来名扬天下,并非因为道德有了增加;吴子胥以前建功累累,后来性命不保,也并非因为智力衰退,这些都是时运变化的缘故。甚或骥这样的良马,也只有在遇到造父时,才能驰骋千里,纵横天下,否则,只能落得个“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的结局。竹简之所以如此看重天的作用,除了作者个人的立场外,同其对天的理解也是密切相关的。

遇不遇,天也。(第11简)

这种“遇不遇”的天既不同于上古有意志、有目的的神学天,也不同于后来“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的自然天,而是一种命运天,具体到个人,又可称为命,合称为天命。古人在生活中意识到,人虽然以主人的面目出现在世界上,但并非无所不能,而是时时受到外部力量的束缚和支配,这种力量既可以是必然性的,表现为社会的“合力”或“势”,也可以是偶然性的,表现为出人意料的某种机遇或巧合等等,这些统统可称作天。这种天往往对人世的穷达祸福寿夭发挥着巨大作用,或者说穷达祸福寿夭本来就属于天,是“可遇而不可求”,是非人力所能控制、掌握的。所以竹简感叹“时”、“遇”的重要,认为“有其人,无其世,虽贤弗行矣”,往往是就这些内容而言,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也。既然天的作用如此之大,那么,是否意味着人便无所作为,只能听命于天的摆布了吗?答案是否定的,这又回到了天人之分。

动非为达也,故穷而不怨,学 非 为名也,故莫之知而不怜。芷 兰 生 于 林中,不 为 人 莫 嗅而不芳。无茗根于?山石,不为无 人 不 ……善否己也,穷达以时;德行一也,誉毁在旁;听之弋母,缁白不釐。穷达以时,幽明不再。故君子敦于反己。(第11—第15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