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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郭店簡二三字試釋

201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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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郭店簡二三字試釋

一、釋“每”

郭店楚簡《成之聞之》篇第5簡和第9簡有

字(下文以○代替)﹐[i]原整理者未隸定。裘錫圭先生認爲﹕“○ 字﹐上端與‘鹿’字頭相似﹐此字亦見於下第九簡﹐疑是‘

’字異體。古代‘

’有‘薦’音﹐其字在此與‘亡’爲對文﹐當讀爲‘存’﹐參本書《語叢四》注七。”[ii]李零先生《郭店楚簡校讀記》從裘先生說[iii]﹔郭沂先生同[iv]﹔張光裕先生則認爲此字是“民”字﹐並于第5簡讀爲“泯”﹐又在其後面加一問號﹐表示不確定之意﹐而於第9簡則直接讀爲“民”。[v]

 

○字字形和上博簡《性情論》22簡“民”[vi] ﹑九店楚簡(41﹑47簡)的“民”[vii]字形相同﹐由此可見張光裕先生釋此字爲“民”有據。但是如果釋○爲“民”﹐于文義卻難通。因此筆者以爲無論是釋“存”還是“民”在本簡中都不合適。○字從字形上看﹐上部從屮﹐下部和本篇簡內的“民”字相同。本篇簡內的“民”字作

不同于郭店簡其他篇的“民”字。筆者認爲﹐本篇簡的“民”字字形不是“民”的正字﹐而是“民”字的?異體﹐它帶有“母”字的特徵。“母”字本作

(頌鼎) ﹐[viii]《說文》正篆作

。[ix]段注﹕“《廣韻》引《倉頡篇》雲﹕‘其中有兩點者﹐象人乳形。’”[x]郭沫若也認爲﹕“(甲文) 象人乳形之意明白如畫。”[xi]。“民”字作

(

簋)[xii] ﹐郭店其他簡“民”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