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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乡镇档案部门在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013-01-15

(一)发挥乡镇政府在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收集工作中的协调作用。新农村建设涉及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众多单位,且相互间存在诸多联系,要确保新农村建设档案的齐全与完整,必然需要乡镇政府以科学的发展观协调各部门间的档案工作。以镇罗营镇玻璃台村新民居建设为例,由于该村建设涉及的部门多,在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后,村里保存的相关文件并不齐全,特别是规划审批的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报告、项目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等,都保存在相关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手中,而且大部分材料由他们负责归档保存,致使村里没有完整的新农村建设档案,不利于今后的档案利用工作。为此,镇政府先后与10多个单位和个人进行协调,对与该村建设有关的重要文件进行收集或复制,共充实文件材料100余件,这才保证了新农村建设档案的齐全完整。

(二)对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的收集范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本地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由乡镇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收集办法和收集范围,并依据新农村建设进程和周期实行定时更新,保证文件材料收集方法的适用性和收集范围的全面系统性,为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三、乡镇档案部门在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中具有软硬件优势

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乡镇政府在财力、物力和人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切实为新农村档案工作服务。

(一)建立现行文件阅览中心

作为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的外延,开展现行文件阅览服务,可以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和政府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惠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参与,乡镇政府可以将“一站式”服务大厅作为服务平台,借助其人员和设备条件,有的放矢地开展现行文件利用服务工作。要从“三农”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理顺现行文件送交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方便的利用形式为农民提供满意的服务。这种服务内容应包括各级政府印发的占地补偿、税费改革、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的非涉密性文件,以及与种植、养殖有关的生产、经营、加工、销售等方面的科技信息。

(二)实行“村档镇管”

“村档镇管”,是指在不改变其档案所属权的前提下,将村级档案集中到所属镇(乡)档案室进行综合管理的方法。实施“村档镇管”,一方面可利用档案推动村级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另一方面,也能在镇村有效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北京市实施<档案法>办法》,做到依法治档。平谷区档案局在刘店镇和镇罗营镇分别进行“村档镇管”试点,利用乡镇联合档案室的软硬件管理条件优势,对7个村的档案进行了托管,有效避免了因管理条件落后带来的档案损失,提高了村级档案管理质量。在此基础上,又对马昌营镇提出了“村重要档案镇管”的管理思路,在每年六月份将归档完毕的重要档案移交镇档案室,并做好托管移交手续,托管内容包括“两册”(党支部手册、村务公开手册)、换届选举材料、村民代表大会材料、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材料等。通过实践,“村档镇管”的档案管理形式在规范基层档案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在村务工作衔接、约束村干部行为等方面也起到了一定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和谐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