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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公共获取与知识产权保护利益协调机制

2013-01-15

一般意义上讲,政府在维护社会信息公平过程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宏观层面的调控。政府要在保障人们的基本信息权利,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科技事业的稳步发展,维护社会信息公平,建立社会信息公平的保障制度方面凸显其重要性。一方面政府要建立社会信息公平的法律保障体系,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强有力的法制和政策体系来调控和规范数字档案馆等信息服务机构的相关行为,采取特殊的调控手段,提高财政预算对维护社会信息公平的相关公共机构的保障基金,从而推动社会信息保障的制度建设和信息公平的发展。政府在数字档案信息公共获取与知识产权保护利益协调机制上发挥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挥宏观调控、制度导向作用,二是加强对知识产权利用的监管力度,三是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多元化进程,促进知识产权集体管理,四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视角,建立版权平衡体系。

(5)完善立法,构建“许可授权机制”

立法是实现数字档案共享信息与知识产权利益平衡、保障信息公平的主要措施。没有完善的法律基础,公益性信息服务机构(如数字档案馆、图书馆等)的运行就显得无法可依。此外,我国著作权法在赋予了版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有力保护版权人权利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共获取信息主体的权利,公共获取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必须要征得版权人的同意。然而面对版权人数众多、提高信息利用效率等多方考虑,公共获取数字档案信息资源需要一一征得版权人的同意变得不够现实,亟需建立版权人与公共获取信息主体的中间平台——知识产权的集体管理,但在数字化网络环境下,我国版权集体管理体制建设的效用还没有发挥出来。应该说,在数字网络时代,知识产权集体管理是有效实现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公共获取与知识产权利益协调的一项重要机制,它对于扩大数字档案信息资源传播,降低交易成本,监视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规范公共获取信息主体、发放数字档案信息资源使用许可证、收取数字档案信息资源使用费并在著作权人之间进行分配具有重大意义。

注 释:

①吉宇宽.信息公平障碍因素研究[J].图书与情报,2007(6).

②江洪.关于实现网络资源共享的几点设想[J].图书馆杂志,2002(5).

③柯青.数字信息资源战略规划[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

④朱小怡等编著.数字档案馆建设理论与实践[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⑤王小会著.数字图书馆与版权保护[M].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

⑥梁志文著.数字著作权论——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为中心[M].知识产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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