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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族问题与苏联解体

2013-02-12

列宁之后的苏联历届领导人对民族问题的认识,都未能达到列宁所达到的高度,他们在民族理论上一直存在“左”的倾向,这同苏联领导人对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有密切联系。他们总是抱有不切国情的超前认识,不是盲目地宣布苏联建成了社会主义或进入了发达社会主义,就是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而在他们的思想深处,民族进程与社会进程是同步的,因而民族问题必然随着社会进入高级阶段而不复存在。具体而言,1936年斯大林宣布苏联已经消灭了剥削阶级,建成了社会主义,不久,联共(布)十八大进一步宣布,苏联已完成了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建设并从社会主义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阶段。因此,在民族问题上,斯大林认为“制造民族纠纷的主要势力即剥削阶级已被消灭,培植民族互不信任心理和燃起民族主义狂热的剥削制度已被消灭”,“真正兄弟合作的关系”已建立起来了,“苏联各民族和种族,在全国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各方面都享有同等的权利,所以根本谈不到民族权利会受到损害。”[7]甚至认为苏联各民族“已经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以一种坚固的友谊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苏联“已经成为全世界真正民族平等与合作的榜样和典范”[8]。这显然不符合客观实际。1961年赫鲁晓夫宣布20年基本建成共产主义,在这个条件下,“苏联已经解决了人类世世代代所关心的,而资本主义世界直到现在仍然尖锐的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即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因为“在苏联已经形成了具有共同特征的不同民族人们的新的历史共同体——苏联人民。”[9]同样,1967年勃列日涅夫提出,苏联已经建成发达社会主义,正在向共产主义转变,因而“民族问题彻底地一劳永逸地解决了。”[10]可见,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对苏联民族问题状况都作出了错误的估计。就连提出各种新思维的戈尔巴乔夫也未能跳出上述观念的圈子,在其《改革与新思维》一书中很少论及民族问题,在民族理论上基本步了前任之后尘。在苏共二十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戈尔巴乔夫强调指出:“苏联已经一劳永逸地消灭了各种形式和表现的民族压迫和民族不平等。各民族人民牢不可破的友谊,对各民族的民族文化和民族尊严的尊重已得到确立,并已进入亿万人的意识之中。苏联人民是一个崭新的社会和族际主义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是由一致的经济 利益、意识形态和政治目标结成的。”[11]正是由于苏联领导人对本国民族关系发展状 况的错误估计,忽视民族问题的普遍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因而苏共总是对实际存在的各种民族问题熟视无睹,报喜不报忧;总是强调各民族的共性而无视其个性,人为地加快各民族接近和融合的进程。这样,旧的民族问题被人为地掩盖起来,得不到及时解决 ,而新的问题又积累下来,新旧矛盾交织,一旦总爆发就必然危及国家统一。

(三)民族政策失误引起族际关系紧张。正确的民族政策是建立在对民族关系状况及各民族间主要矛盾的正确估计和分析的基础之上的。列宁之后的历届苏联领导人对苏联民族问题的解决估计太高,严重脱离实际,因此在民族政策上必然会出现一系列失误。苏联民族政策失误主要表现在用阶级斗争方式处理民族问题和维护大俄罗斯民族沙文主义两方面。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与阶级、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是两类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但在任何历史时期都不能将其完全等同。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民族问题一般属于人民内部性质的矛盾,只能通过宣传、教育、疏导、协调等方法妥善加以解决。然而列宁之后的苏联领导人却忽视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区别,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归结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把任何谋求本民族利益的努力不加分析地斥之为“资产阶级民族主义”,以阶级斗争的方式处理民族问题。30年代初,苏联不顾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强制实行农业集体化,使哈萨克、乌克兰、白俄罗斯和高加索等地的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因饥荒而死亡500~900万人[12],引起当地人民的不满和反抗,斯大林将他们打成民族主义危险分子,流放和镇压了大批 农民和富农。1934年1月,斯大林在联共(布)十七大总结报告中明确提出,苏联国内民 族矛盾的实质是阶级矛盾,民族纷争的实质是阶级斗争。他认为民族主义与机会主义一 样是社会主义的阶级敌人。特别是在大清洗运动期间,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多数领导干部 和知识分子因所谓“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罪名而遭到清洗和镇压。如1937~1938年间 ,乌克兰、白俄罗斯、吉尔吉斯、亚美尼亚等共和国党中央第一书记皆被处死;哈共中 央局成员全部被杀;1937年5月,出席格鲁吉亚共产党十大的644名代表,会后不久竟有 86%被捕、流放或遭监禁。卫国战争时期,借口某些少数民族中有人“与法西斯勾结而 背叛祖国”,就把克里米亚鞑靼人、德意志人、麦斯赫特土耳其人等11个弱小民族的大 约500万人赶出其世代居住地,强制其迁往中亚和西伯利亚等条件艰苦的地方,其中有 几个民族在赫鲁晓夫时期恢复了名誉,返回家园,恢复了自治,而另3个民族,后来虽 也恢复了名誉,但未允其重返家园,恢复自治,因而留下动乱的根子。赫鲁晓夫和勃列 日涅夫当政时期,仍然坚持民族矛盾的实质是阶级矛盾的观点,并且认为国内民族主义 活动是国际阶级斗争的反映。因而将各共和国内不满苏共政策、要求扩大自主权以及歌 颂本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干部和知识分子统统当成资产阶级分子,大加批判或监禁,把 不满和反抗的少数民族作为社会主义的阶级敌人进行打击和镇压。用阶级斗争方式处理 民族问题,其结果是在民族关系中人为地制造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把属于各民族间的 内部矛盾人为地转化为敌我矛盾,造成长期阶级斗争扩大化,严重伤害了这些民族的感 情,加深了民族关系危机,助长了民族分离倾向。

大俄罗斯民族沙文主义作为旧时代的糟粕,在社会主义的苏联建立以后理应予以清除。列宁坚决反对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思潮,如大俄罗斯主义和各种地方民族主义,他要求着重反对大俄罗斯主义。列宁多次强调指出,大俄罗斯沙文主义是妨碍实现各民族平等和团结的主要危险,因此,他宣布“要同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决一死战。”[13]但列宁之后的苏联历届领导人都忽视了列宁的教导,虽然他们一直笼统强调反对民族主义,但实际上着重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维护大俄罗斯沙文主义传统。第一,歪曲沙皇征服少数民族的历史,把沙俄的侵略扩张说成是应少数民族的“请求”,是少数民族的“自愿归并”,沙皇给被征服民族带来“文明与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他们认为在二次大战中苏联恢复西白俄罗斯和西乌克兰等地区,强制立陶宛、拉脱维亚、 爱沙尼亚和摩尔多瓦四国加入苏联,收复库页岛及千岛群岛,“这样的边界最符合苏联 历史的真实”[14]。在斯大林看来,凡沙俄帝国占领过的领土都应该是苏联的领土,强 占这些地方是恢复苏联“合理的边界”。这实际上违背了苏联成立之初列宁制定的关于 不允许划分势力范围的对外政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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