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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发我们编写这部《中国当代文学史新编》的激情,首先是来自对目前文学史价值观 念混乱的不满。同时,我们在教学和科研中,深深地感到因为没有一部好的文学史教材 而误人子弟的内疚。
首先遭遇的就是对“十七年文学”和“文革文学”的价值定位问题。出乎我们意料之 外的是,一方面,在中国当代文学史的教学和科研领域里,“十七年文学”和“文革文 学”中的极左思潮还没有得到真正学理上的清算,人文科学知识体系与人文精神还没有 得以真正渗透于我们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之中,许多大学的教学还在沿用着二十多年前的 旧教材;而另一方面,更新一代的学者和一些当代文学史的治史者们却又以令人惊愕的 姿态,从“新左派”和“后现代”的视角来礼赞“文革文学”和“十七年文学”的“红 色经典”了。当文学史在这个时代里被虚假的“解构”和被纷乱的“多元化”的学术背 景搞得无所适从时,我们认为有必要为真正的重写文学史来一次思想观念和方法的清理 与正名。尤其是作为一部大学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科书,若能为莘莘学子们提供一个自 由而开放地以现代意识认识文学历史的窗口,给他们一把衡量历史事物的标尺,便是我 们着意编写这部文学史的莫大欣慰了。
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问题就是:如何确立文学史的价值体系;如何从学理和教 科书的角度来建构其理论框架和体例规范;如何在重新发掘与整合文本资料时实现历史 叙事的还原与创新;如何用新的且较为恒定的审美意识去解决当代文学史50年中对文学 作品分析的错位性诠释,等等,这些难题都是我们需要给出明确答案的。
杜威说过:“历史无法逃避其本身的进程。因此,它将一直被人们重写。随着新的当 前的出现,过去就成了一种不同的当前的过去。”[1](P235)然而,当克罗齐的“一切 历史都是当代史”成为一句抵挡与攻击一切客观价值规范的盾和剑时,近些年所谓“重 写文学史”便十分随意与轻率,文学史就在“多元化”的幌子下变得十分无序而可疑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姿态来完成一部新的文学史教科书的写作呢? 中国当代文学史是一段距离我们很近而又已经成为“过去”的历史。我们不仅是这段历 史的叙述者,而且也曾是这段历史的参与者。我们撰写文学史,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 本身也是文学史的产物,“因此,撰写历史既是创造历史,也是被历史造就”[2]。用 历史辩证的眼光来叙写文学史,是提醒我们不可忘记历史的客观存在,同时也清醒意识 到我们自身也要被历史所制约、被历史所“造就”。而我们在肯定治史者主体观念的更 新时,恐怕不能将一切反历史、反文化、反人性的“新思维”带进历史的叙述;只有坚 守住人类进步意义上人性化的文化道德底线,文学史才能具有真正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 义。所谓人文科学和人文精神都包含着巨大人性的内涵,而那种超越国度、超越阶级的 人类共通的人性与审美底线可能是我们审察和衡量文学史不变的内在视角与标准。因此 ,在这部当代文学史的写作中,我们倡扬的是在冷峻、客观、平静的历史叙述中,去追 求人性化评判的最大值,以及发挥其内涵的最大认知效应。我们深知在又一次“经典化 ”的过程中自身所扮演的角色,所以我们试图以谨慎的人文科学的态度来治史。我们也 深知以人性的标准去治史的不易,就像米尔斯所说:“在我们这个时代,分歧是出在我 们人性上,出在我们对人性的局限和可能性的描述上。历史学至今没有搞清楚‘人性’ 的局限和含义。”[3]
我们认为,一些学者,尤其是一批青年学者,他们在远离了“十七年文学”和“文革 文学”的历史文化语境后,单凭自己的主观臆想并借助某些外来理论来还原历史文化和 文学语境,而这种“陌生感”给他们带来的所谓审美的新鲜和刺激,使他们在重新为中 国当代文学史定位时,采用的是“否定之否定”的简单的逻辑推理。他们试图从历史虚 无主义的泥潭中挣扎出来,以一种貌似公允的态度对“十七年文学”和“文革文学”进 行一次终极的褒扬,这种褒扬首先是建立在对这一时期文学作品艺术的“重新发现”和 重新肯定的基础上。尤为不可理解的是,他们竟然能够用西方后现代的艺术理论在反现 代、反人性的“革命样板戏”中发现一种巨大的现代性元素,竟然也可以大肆宣扬“红 色经典”的“革命性”主体内容。当然,对“十七年文学”和“文革文学”中种种复杂 的生成因素,乃至“新时期文学”中的诸多值得深刻思考的文学现象,我们都应该作出 合理的历史解释和评价。但我们认为,那种忽略了具体历史语境中强大的以封建专制主 义文化意识为主体的特殊性,忽略了那时文学作品巨大的政治社会属性与人文精神被颠 覆、现代化追求被阻断的历史内涵,而只把文本当作一个脱离了社会时空的、仅仅只有 自然意义的单细胞来进行所谓审美解剖,这显然不是历史主义的客观审美态度。我们所 担心的是这些离当时历史语境和人性化的历史要求甚远的误读,会在变形的“经典化” 过程中造成新一轮的文学史真相的颠覆。这种颠覆将误导学生,在他们的精神生活中注 入新的毒素。
也正是因为我们充分地考虑到“十七年文学”在政治影响下所表现出来的特殊性,我 们才在分期时将人们思想的发展脉络作为一个判断文学史发展的阶梯。在分期上既不硬 套政治文件的结论,也不忽视政治变迁对文学的制约。例如,把1962年作为一个历史阶 段的界线,凸显阶级斗争扩大化下文学的进一步异化的特征,显然可能从中发现一些文 学发展突变的因子。同样,在“文革文学”的梳理中,我们发现在“9·13”的“林彪 事件”爆发后,人们的政治信仰发生了本质性的裂变,同时也给文学,尤其是像“朦胧 诗”那样的“地下文学”带来了鲜活的生命力。于是,1971年就成了一个文学的敏感时 间段,就以此作为文学史的一个断面,我们似乎可能看到更加丰富的文学史内容。我们 不是为了追求所谓的“创新”,而是为了清晰地把下一代应该看到的真实的文学历史还 给他们,也还给历史本身!
毋庸置疑,任何一部文学史的构成,其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作家作品文本的解读,而任 何一个解读者与他人的解读都是不相同的。但是,我们追求的是在一种共同的具有人类 通约性的人性视阈下的文本解读,这样就有可能取得文学内涵和审美认知上的大体统一 。
文学史编写过程中绕不开的是写作主体对文学史对象的价值定位。资料发现与价值过 于显露,成为一个叙写的悖论,也就是如何处理好“史”和“论”的关系,恰当地把握 两者之间的维度,让历史的客观叙述自身呈现其价值观念,是一个相当艰难的工作。一 方面我们要防止资料堆砌,另一方面也要防止为了表达新观念,为了表现一种价值观念 的超越性,而有意识地去突出被第一次历史叙述所淘汰、被人性和人道主义这把筛子筛 下去的那些“二次抛光”的“新”东西,对其进行有违历史真实的褒扬性解读与阐释。 对那些能重新回到筛子里,能被我们重新选择出来的文本或文化现象要抱一种慎重的态 度,不要陷入另外一种极端化的偏向。
我们须得防止的另一种倾向是“混合主义”治史态度。把历史的链条切断,把历史进 程的前后次序打乱,抽象出一个个具体现象和文本来进行解读,这显然只是抓到了事物 的表面现象,而从根本上混淆了事物的新与旧、先进与落后、新生与没落的价值界限。 当下中国的后现代主义就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历史混合主义。后现代主义在西方是针对现 代性的弊病而发展的一种思想文化观,它注重反思工业文明时期现代性的一些偏执和极 端,是西方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有其合理性,但有时却是抓住一点而不及其余。即使 如此,西方学者也普遍认为现代性在西方社会文化进程中仍然占据着主流地位。而中国 的“后学”者们却忽略了中国的现代性进程还是一个远远没有完成的仪式这一历史事实 !中国尚没有出现过类似西方那样的十分典型的工业文明历史阶段,它目前正处于一个 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混合交杂在同一时间与空间维度平面上的历史时期,而把西方后 现代主义的理论硬性地移植和运用到中国来,就形成了严重的理论与实践的错位,成为 阻碍社会进步和文化进步的一种反动力。把一些反现代的东西,如带有封建专制主义性 质的某些极左的思想都当成了后现代主义的理论精华,这无疑是对历史和现实的一种嘲 讽与亵渎。西方的后现代在批判现代性的时候,试图更符合西方当代社会文化的人性发 展的要求,是他们的文化发展到一个更高历史阶段的精神文化诉求。而中国的后现代主 义者们在批判现代性的时候却是一古脑儿地盲目反现代性的,这恰恰是离开了中国的文 化语境,许多理论根本不符合当代中国的文化与文学实际,所以,对西方后现代主义理 论拙劣的效颦只能给中国的文化和文学带来更多的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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