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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语言学视角下的翻译对等浅议

20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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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语言学视角下的翻译对等浅议

论文关键词:言语的语言学 翻译 对等

论文摘要:瑞士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的一系列深邃的思考奠定了现代语言学的基础;同时他的许多观点也成了语言学界争论的焦点,其中就有关于语言和言语、语言的语言学和言语的语言学的区分。言语是人们运用语言工具交流思想、交换信息的社会行为;言语的语言学是人在不同语境中运用工具的过程及结果。本文从言语语言学入手,介绍翻译中的对等模式,试图从言语语言学解释英汉翻译中的对等问题。

一、言语的语言学

大家知道,是索绪尔(F.deSaussure)明确区分了语言和言语。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他认为“语言是一种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而言语“是人们所说的话的总和,其中包括:1)以说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个人组合,2)实现这些组合所必须的同样是与意志有关的发音行为”。英语用language表示“语言”,用speech表示“言语”。语言是同质的,言语是异质的,言语相比于语言而言庞杂得多。

言语是个人的行为,是在某种情况下个人的说话活动,其中应该区别开:1)说话者赖以运用语言规则表达他的个人思想的组合;2)使他有可能把这些组合表露出来的心理、物理机构”,正因为如此,我们一贯坚持言语具有两方面,即说(写)和所说(所写),反对有人把所说(所写)从言语概念中剔除出去。因为这个问题不是术语单一性的问题,而是涉及语言学基本矛盾的问题。也涉及言语的语言学的开拓问题。

区分了语言和言语,索绪尔又提出了语言的语言学和言语的语言学。并且作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语言学的唯一的、真正的对象是就语言和为语言而研究的语言”,他提出“两条路不能同时走,我们必须有所选择;它们应该分开走”。因此,我们认为:语言的语言学是一种关于工具(即符号系统)及工具内部的相对静态的语言学,静态的语言的语言学是以言语中不断被运用的句子以下的单位为自己研究的材料,它的研究目标是语言的系统这个工具;而言语的语言学则是一种人在不同语境中运用工具的过程及结果的相对动态的关于语言的语言学,动态的言语的语言学以句子以上的单位为材料,研究的目标是人运用语言工具的过程与结果的规律。

本文主要从言语语言学看翻译的多相面对等,而言语的语言学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宏观言语的语言学主要研究言语的语言学的一般原则及人们如何利用语言工具在各种不同语境下说(写)和所说(所写),像语用学、修辞学、话语分析等诸多学科;微观言语的语言学则深入到语言四要素中研究:言语的声音、言语的意义、言语的词汇、言语的语法。

二、翻译中的“对等”原则

对等原则是翻译理论中的中心概念,也是翻译理论最难攻破的壁垒。无疑,译文和原文应该对等,至少在一定意义上对等,但是严格意义上的对等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对等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所谓源语和译语“相等”只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奈达(Nida1964)区分了两种对等:形式对等(formalequivalence)和动态对等(dynamicequivalence)。形式强调信息本身,指的是形、义对等;动态强调接受,指效果对等。然而两者并不是排斥的,形式对等在理论上可以是较等级的语法层次的对等,如词素、词、短语、句段;而动态对等主要是语篇整体效果的对等。

赫维和希金斯(Hervey&Higgins1992:24)认为:译文如果“在相关方面没有差异则对等”,这反映了一个语用事实:完全对等是不可企及的——完全对等不符合语言的表征性原理,因此,在翻译理论中“对等”不是一个机械意义上的概念。机械的对等是源语文本中的X一成不变地译成译语文本中的Y,反之亦然。据此,切斯特曼(Chesterman1997)指出:尽管“对等”这一中心概念在翻译理论界长期占有统治地位,现在似乎日渐失势,并说明了这一概念的空洞性:不应以对等界定翻译,以翻译界定对等,依此定义所有翻译都是对等的,不对等的翻译只能是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