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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将学法融于教法之中

2012-11-29

【编者按】教育学是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人类教育活动的科学理论与实践,探索解决教育活动产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教育问题,从而揭示出一般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威廉希尔app 论文网为您提供教育学论文范文参考,以及论文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论文写作中的难题。

我们教学的过程,是教与学的统一过程,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而学生的学习又是在老师的组织引导下进行的,因此教是外因。我们都知道内因是依据,外因是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因此,正确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课堂教学中教师的主导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主要体现在教师如何通过自己的教学,激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如何引导学生主动去观察、思考、探索,通过他们自己的努力去获取知识,使他们不但学会知识、运用知识,而且懂得如何去学,这是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的根本所在。

一、 学习的本质在于学会学习,学会思考,学会创造.

未来的社会,或者说现代教育对受教育者的要求已经不仅是“学到什么”,而更重要的是“学会怎样学习”。所以中学生学习的本质,就在于学会怎样学习,学会怎样科学地思维,学会怎样创造。学生学习的本质是什么,这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需要正确认识的一个重要问题。

当然,“教是为了不教”,教学的根本任务是教会学生怎样学习。近年来,在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先进教育思想的指引下,学法和课题研究已逐渐引起教育界的重视。(我校也开展了类似的课题研究活动。)其实,教学方法理应包括教师教的方法与学生学的方法。因此,提出教法与学法的融合,比单纯提出“研究教法”或“研究学法”更为准确和科学。教法与学法的融合,教法服务于学法,充分体现了老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应是当前教学方法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二、抓住教学的实质,实现学与教的统一

数学教学中,存在着三种思维活动:数学家或作者的思维活动(隐含于教材之中),教师的思维活动与学生的思维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数学教学过程,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数学思维活动,学习数学家思维活动的成果,并发展学生数学思维能力的过程。”

1.教会学生科学地思维,应是数学教学的重要目的之一。

2.数学教学应力求充分暴露学生的思维过程,然后根据反馈信息,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

3.数学教学不应是“结果”的教学,而应是“过程”的教学。数学活动的教学,就是要把知识的形成、发展过程展现给学生。具体来说,就是要把问题的提出过程、知识的获取过程、结论的探索过程、问题的深化过程等分析、解决问题的艰难曲折过程展现出来。

这样就引伸出另一个问题:如何正确评价学生暴露出来的各种思维活动?如何让学生突破思维上的障碍?怎样才能把老师自己的思维活动与隐含在教材之中的作者的思维活动科学地展现出来,传授给学生?换言之,在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之间,需要有一种正确的观点、思想、方法来加以沟通,才能教会学生科学地进行思维,引导学生开展积极的思维活动。恰恰在这些问题上,科学方法论给出了指南。因为科学方法论是一门在认识论指导下的思维科学,它研究的问题很大的一部分是大脑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如何思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