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4-02-24
一、农村金融发展的困境
(一)农村金融机构功能定位不准确农村合作金融本质上脱离了与农户、农企、农村的互助合作关系。2003年我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以来,农村信用社改革顺利,发展迅速,起着金融支农主力军的作用。然而,农村信用社在改革的过程中,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逐渐向商业化银行倾斜。2012年8月,银监会发文鼓励现有的农村信用社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现有的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这将使合作金融的主力军越来越偏离与农户、农企、农村的互助合作关系,走上商业化道路。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业态,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正处于起步阶段,规模有限,不能很好地发挥支持农业现代化的作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业态存在着市场定位模糊、管理机制不健全、抗风险能力弱、安全隐患较大等诸多问题。一些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由于缺乏正规的监管,以营利为目的,有的甚至出现非法集资、诈骗、放高利贷等现象。
农村商业金融出现“商业性”功能和“政策性”功能的重叠。我国农村商业金融是以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
2007年以来,以中国农业银行为首的商业银行,在国家的政策引导下回归农村信贷市场。农村商业银行主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小城镇的建设和农村的信贷扶贫。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不完全是商业性的,也有政策性的金融服务,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功能部分重叠。由于农村金融的交易成本高、经营风险大等特点,试图用行政式的安排,通过政策诱导来“要求”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是与商业银行的性质不相符的。一旦这种政策诱导消失,商业银行只会吸收农村资金到城市和高收益的行业。2009年有关部门对北京密云县的调查显示,四大商业银行对于农村地方经济的影响是负面的,是地方金融的抽水机。其中,某家银行的存贷比不到20% ,一年从密云县调走资金超过40亿 。
农村政策性金融未能充分发挥政策性功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唯一一家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粮棉油购销储备贷款业务是其主要业务。
政策性金融机构应通过政策优惠和政策倾斜,扶持农村金融市场的发育和完善。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原有基础上,拓展了商业性业务,加大了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和农业流通体系建设贷款等。2011年,农发行贷款总额为18 755.50亿元,其中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为399.67亿元,占2.13% ;支持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领域内各类农业小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为75.87亿元,占0.4% ;发放农村路网、农村公共设施、农业生态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贷款739.77亿元,占3.94% J2。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农发行在支持农村、农业发展上成效甚微,未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功能。
(二)农村金融抑制现象严重长期以来,“二元经济”①结构使得我国城乡发展差距很大,农业和农村发展落后,农村资金大量被用于城市工业化建设。资金的长期短缺抑制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李锐、朱喜通过Bi—probit和Match模型定量分析得出,我国农户的金融抑制程度十分严重,约为70.92%[3 3。据农业部统计资料显示,2010年中国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近18% ,但农业在整个金融机构占用的贷款余额不足7%。截至2011年11月底,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额达到14.3万亿,占各项贷款额比重达到25%。
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的农村信用社,出于防范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考虑,其农业存款远大于农业贷款,往往使真正需要资金的农户和农村企业无法得到贷款。大多数位于农村地区的商业银行,包括邮政储蓄银行在内,在农村金融市场处于“只存不贷”或“多存少贷”状态,起着资金“抽水机”的作用,将大量农业资金用于工业和非农生产,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网点设置仍不足。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1 696个乡镇金融机构空白,占我国乡镇总数的4.7%_】J。较多县域新设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种类不全,机构数量极少,服务能力有限,无法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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