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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量、碳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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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5


(三) 回归分析
模型的拟合性检验结果如表 5所示。 在表 5中,调整后的 R2为 0? 565,这说明本文所构建模型的拟合优度较好。 D?W统计量为 2? 122,样本量为 78②、解释变量为 5的 D?W检验上下界分别为1? 55和 1? 75(由 D?W检验上下界表所得),由此可知自变量之间不存在自相关关系。
表 6为回归系数表,各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的值都小于 10,这表明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碳信息披露质量得分(CDLI)的标准化回归系数为 0. 048,但伴随概率为 0. 529,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碳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价值之间的数量关系并不显著。 碳排放总量(TEMIT)的回归系数为 -0. 171,伴随概率为 0. 032,且在 5%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这说明企业碳排放量的增加会降低企业价值。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 研究结论
在碳约束环境下,企业的碳排放强度决定了企业所面临监管风险的大小,碳信息披露是企业与利益相关者沟通的重要桥梁。 本文通过对 2010年入选 S&P500的 85家企业的碳排放量、碳信息披露质量、监管环境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进行实证检验后,得出以下三个结论。
1. 企业的碳排放总量与企业价值显著负相关
企业的碳排放总量与企业价值显著负相关,这与本文提出的假设 1相吻合,表明投资者对企业的碳排量信息比较敏感,并认为碳排放量多会使企业承担更多的排放成本和面临更高的管制风险,最终可能导致被投资企业的企业价值下降。
2. 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的价值相关性不高
碳信息披露质量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并不显著,这与本文的假设 2相悖,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在于:第一,CDP不属于主流的信息披露渠道,难以引起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第二,CDP调查本身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 CDP调查问卷处于不断完善中,企业向 CDP的碳信息披露属自愿性披露,CDP信息难以实现从定性向定量度量的转变,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可比,等等。 第三,CDLI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CDLI的信息来源仅为企业回答的 CDP问卷,未考虑企业通过社会责任报告、年度报告及其他渠道披露的碳信息,因此 CDLI的评分依据本身也处于不断完善中。
3. 监管环境对碳信息披露质量、碳排放量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影响较大
虽然碳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性不显著,但两者在高碳排放企业中是负相关关系,在低碳排放企业中呈现正相关关系,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可能在于:高排放企业面临的监管风险较大,在缺乏强制性披露规范的情况下,企业的碳信息披露越充分,对企业价值越不利。 在高碳排放企业中,碳排放量与企业价值显著负相关,且相关程度比总体样本的要高;在低碳排放企业中,企业价值与碳排放量呈正相关关系,但不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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