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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你问我答

2013-02-25

22、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的单位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工作可以享受什么政策?

答:在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加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限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3、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哪些地方?

答: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专门用于自主大学生创业以及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项目认定、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建设等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24、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有什么帮助?

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前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其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期限内,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产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5、高校毕业生可以在哪些行业进行创业?

答: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均向创业的大学生开放,除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筹建登记外,其他只要不涉及安全、环保、节能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均可准予办理筹建登记。

26、高校毕业生创业在工商登记时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对大学生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经营前置审批的事项外,可申请试营业,免费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6个月后继续经营的,换发正式营业执照。鼓励大学生创办公司。

大学生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设立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内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除外),允许实收资本“零首付”;在其他区域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除外),允许实收资本“零首付”。

27、高校毕业生可以在哪些地方创业?

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创业的大学生可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允许能有效划分的同一地址登记为多家大学生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对在政府投资兴建的创业基地内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连续3年免收不超过100㎡的场租费用。

28、高校毕业生创业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开展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对从事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内、总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进行“捆绑式”贷款,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扶持。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当地信用社区从事创业活动,申请小额贷款的,可以免除反担保手续。对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论证通过的,申请小额贷款可免除反担保手续。

29、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培训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在政府投资兴建的创业基地内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为其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

30、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可以享受哪些政策补贴?

答: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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