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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权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论文

编辑:sx_yangk

2015-10-10

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等非物质性损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形式的赔偿等方法, 下面是身份权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一、身份利益含义探析

身份权是指自然人基于其身份而享有的权利。身份权的客体即身份利益对确定身份权精神损害的范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帮助指明究竟哪些身份权利在遭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可能会遭受精神上的损害,才有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身份权的客体是相应的身份利益。因此理解什么是身份利益,应将其放在相应的社会关系当中去理解。不能抛开其所处的背景而单单从字面去理解它的内涵,即应该将身份利益放在婚姻家庭关系当中去认识和理解它。

婚姻家庭作为一种基本生活方式,之所以在人类历经数千年仍然保存下来,是因为它带给人们一定的福利。家庭福利是人们利用这种方式生活的动机和所追求的目标。婚姻或者家庭,作为一种共同体,其成员共同分享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相互帮助和支持。无论对于国家或者社会,还是对于个人,婚姻都是一种利益,而且是重大利益。一方面,婚姻作为一种利益必然有成本投入。婚姻的成本是多方面的,包括时间、金钱、机会、管理、情感等。婚姻当事人对婚姻的投入不仅意味着为婚姻的付出,而且意味着自己将从中收益。换言之,通常情况下,这种投入是有明确目的的,那就是为了获得一定的利益。这种利益可以分为现实利益、信赖利益和期待利益三大类。现实利益是婚姻当事人在缔结婚姻时或者婚姻缔结以后已经获得的利益。例如感情的满足、性满足等。信赖利益是指基于对对方信守爱情誓言而将婚姻视为长久存在,将本人的利益和对方的利益合二为一,并相信他或者她可以从对方的成功或者婚姻成功中获得的直接利益。期待利益是指只要婚姻长久的存在,婚姻当事人就能够期待其付出或者缔结婚姻时希望的未来利益或者可以获得实现的利益。例如,有人陪伴的生活,生活环境的改变,社会评价的认同等。

综上,身份利益就是在婚姻家庭关系发展之中孕育出来的各种权利利益的总称。它是婚姻当事人以及其亲属在彼此之间的亲属法关系中已经获得的或者即将获得或者期待获得的各种利益。它既包括实物上的,也包含精神上的。总的来说,代表身份利益的核心权益有以下几种:性生活利益,扶养(抚养)利益,生育子女的利益,相互照顾利益,获得精神照顾或心理上的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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