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重庆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合格证明)办理通知

2014-11-10 15:37:26 字体放大: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办理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制作完毕,为使考试合格证书安全有序发放给考试合格人员,现就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范围  

2014年度参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二、证书办理地点  

重庆五一技师学院综合楼一楼大厅(原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石油路24号。

三、证书办理时间  

2014年11月17日至19日。因考试合格人员较多,为了方便考生办理,将采取按报考专业以及考生查询的证书号,按号段集中办理。具体为:

11月17日(星期一)8:30分至下午5:00时。办理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矿业、机电工程专业。对应合格证书号码为:0045014-0047365;0052468-0052907。

11月18日(星期二)8:30分至下午5:00时

1、办理建筑工程专业合格人员,证书号码为:0048648-0050920(证书号对应档案号为42135500001-42135550505)。

2、办理公路、水利水电、矿业、建筑、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增项专业合格证明,证明编号为:0004283-0004848。

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8:30分至下午5:00时。办理建筑工程专业合格人员,证书号码为: 0047366-0048647(证书号对应档案号为4205550045-42125550280)、0050921-0052467(证书号对应档案号为42145500001-42145552180)。

㈣ 参加建筑工程专业免一科类考试合格的考生在集中办证期间可随时前往办理,证书号码为:0045012-0045013

㈤ 因工作原因未能在规定当天办证时间内领取证书的考生,可在第二天集中办理期间办理,但不能提前,只能延后。错过集中办理时间(11月17至19日)需要领取证书(合格证明)的,只能在工作时间内前往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地址: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四、证书办理所需资料  

办理考试合格证书。考生需要准备并出示以下资料:⒈本人身份证原件;⒉报名时所需要的毕业证书原件;⒊《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⒋ 填写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并粘贴好1寸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⒌ 2寸照片1张(待以上资料审核后,领取合格证书并将照片粘贴在证书指定位置,加盖印章后办理证书结束)。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按照2014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

由单位为员工集中办理证书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考生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号写在合格人员登录表下方空白处,其余办证资料不变。

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考生需要准备并出示以下资料:⒈本人身份证原件;⒉《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1份并粘贴好1寸照片;⒊《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⒋已经取得的“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即取得的第1个二建合格证书);⒌ 1寸照片1张(待以上资料审核后,领取合格证明并将照片粘贴在证书指定位置,加盖印章后办理结束)。

五、办证注意事项  

㈠ 请考生严格按照集中办理时间、专业到办证地点办理,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 因办理证书人员较多,为提高办理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提前查询证书编号并填写在合格登记表“证书号栏”(点击“证书编号查询”)并核对办证规定的时间。本通知中点击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并逐行填写(下载请分别点击“《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doc》《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证明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粘贴好照片;

2、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务必在网站上查询合格证明编号(点击“合格证明编号查询”)并填写在合格登记表上,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以及《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并逐行填写(下载请分别点击“《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doc》”、“《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doc》”)

㈢、请考生按照“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务文件”的报考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不齐、表格未填完整、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不真实等不予办理。提供假学历、假身份证或单位提供假证明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资格复查人员收缴考生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假学历证等,取消考试成绩,两年内不得报考。

附件:

1、《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

2、《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

4、《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5、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增项证明)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12333、86868835、86868810、88709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