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考点辅导(29)

2015-02-25 14:00:11 字体放大:  

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考点辅导(29)

2Z204014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一、无效合同

1.特性:违法性、不可履行性、不具有法律效力

2.无效合同的类型:记住违法就可以了。

3.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1)超越资质或未取得资质(2)无资质借用挂靠(3)转包、违法分包(5)未招标、中标无效(垫资有效)

4.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1)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予以支持

(2)施工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予以支持

(3)施工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修复后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价款,不予支持

二、效力待定合同

1.合同虽然成立,不完全符合生效要件的,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有效

2.特征:记住没有交易资格就行了

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内容不变,主体变了

1.合同权利转让

(1)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同意但要通知对方

(2)债权人不能转让权利的情形: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约定不能转让的、依法不能转让的(监理业务转包、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2.合同义务的转让

(1)债务转移,需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