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建法规科目数字考点: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2014-05-15 10:44:36 字体放大:  

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施工许可证颁发条件之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标准为: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3.与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有关的时间

内容 时间
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开工的最长日期 3个月
开工延期的时间 3个月(可延期两次)
中止施工,提出报告的时间 1个月
中止施工后需核验施工许可证的 1年以上
因故不能开工需重新开工报告的 6个月

4.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之一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净资产)

企业级别 注册资金 企业净资产
特级企业 3亿元 3.6亿元
一级企业 5000万元 6000万元
二级企业 2000万元 2500万元
三级企业 600万元 700万元

5.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之一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企业级别 企业经理工程管理经验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 建造师人数
特级企业 10年 15年+高级职称+一级建造师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项目 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
一级企业 10年/高级职称 (总工程师)10年+高级职称 一级建造师12人以上
二级企业 8年/中级职称 8年+高级职称 二级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三级企业 5年 5年+中级职称 三级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