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四:合同价款约定——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填报单价,并据此签订承包合同,而实际总价则是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合同单价计算确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变更单价。
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1)固定单价合同
1)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是以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综合单价表为基础和依据来计算合同价格的,也称为计量估价合同。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建设工程,或发包方为了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如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就拟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在施工图不完整或当准备招标的工程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尚不能明确和具体予以规定时,往往要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
2)纯单价合同
这种合同计价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却急需开工的紧迫工程,如设计单位来不及提供正式施工图纸,或虽有施工图但由于某些原因不能比较准确地计算工程量等。当然,对于纯单价合同来说,发包方必须对工程范围的划分做出明确的规定,以使承包方能够合理地确定工程单价。
(2)可调单价合同
可调单价合同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调整。如有些单价合同规定,若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表中的工程量相差超过士10%时。允许承包方调整合同单价;也有些单价合同在材料价格变动较大时允许承包方调整单价,即“调值”,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难以估计其变化,故先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